各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加大实验室安全监管力度,做好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相关工作《关于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2019〕218号),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考核范围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二级学院所管理的校内教学科研实验室、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不含本学期新建尚未开课实验室)。
二、 实验室安全检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 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相关资料,提交《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2019上半年)》;
2、 所属实验室明确管理责任人,提交各实验室管理人员与各二级学院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纸质档;
3、 实验室场所、用电安全情况,提交《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4、 实验室规章制度相关资料;
5、 请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备好并详细登记《实验室维修记录本》及《实验室使用登记本》等相关资料,以待现场检查。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将上述相关材料(电子档、纸质档)于7月1日上午下班前交至二教学楼2611办公室。联系人:陈勇,王皓;联系电话:88811481。
7月3日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一览表
序号 | 任务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负责教育厅专家组的联络、接待、现场汇报会议室安排与布置、专家组就餐及车辆出入等相关工作 | 校办 | 6月28日- 7月3日 |
2 | 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汇报材料的撰写、收集、汇总 |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科研处 | 6月27日- 7月2日 |
3 | 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安排协调 |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科研处 | 7月3日 |
4 | 按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 |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有自管实验室的各二级学院 | 7月1日 |
5 | 实验室灭火器摆放分布合理合规,不存在过期及无法使用现象 | 保卫处 | 6月28日- 7月1日 |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8号文件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2019年上半年)》
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4.《全校2018-2019-2学期实验室一览表》
科研处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19年6月27日
OA上传资料6.2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