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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加大实验室安全监管力度,做好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相关工作《关于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2019〕218),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考核范围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二级学院所管理的校内教学科研实验室、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不含本学期新建尚未开课实验室)。

二、 实验室安全检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    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相关资料,提交《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2019上半年)》;

2、    所属实验室明确管理责任人,提交各实验室管理人员与各二级学院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纸质档;

3、    实验室场所、用电安全情况,提交《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4、    实验室规章制度相关资料;

5、    请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备好并详细登记《实验室维修记录本》及《实验室使用登记本》等相关资料,以待现场检查。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将上述相关材料(电子档、纸质档)于7月1日上午下班前交至二教学楼2611办公室。联系人:陈勇,王皓;联系电话:88811481。

 

7月3日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一览表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负责教育厅专家组的联络、接待、现场汇报会议室安排与布置、专家组就餐及车辆出入等相关工作

校办

6月28日-

7月3日

2

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汇报材料的撰写、收集、汇总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科研处

6月27日-

7月2日

3

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安排协调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科研处

7月3日

4

按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有自管实验室的各二级学院

7月1日

5

实验室灭火器摆放分布合理合规,不存在过期及无法使用现象

保卫处

6月28日-

7月1日


附件:


1.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8号文件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2019年上半年)》

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4.《全校2018-2019-2学期实验室一览表》

 

 

                      科研处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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