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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申请人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3)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网上申报时,申请人须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填报信息须与现场确认材料一致。

(5)填写网报系统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工作单位”栏目时,应填写所属高校全称。

(6)网上申报时,均须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此照片须与粘贴在纸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说明:请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说明:国外和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说明:仅师范类专业提供。须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或教育实习鉴定表)。

(5)聘用合同书和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聘用合同书:是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且具有劳资关系法律效应的合同依据,劳务派遣和聘书不能视为同效。

①在岗位及职责的位置必须注明“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含“教学”字样的其它岗位名称;含“教学”字样的其它岗位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的)。

②合同期限须签订三年且试用期已过,且合同截止有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之后。

③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一致。

社保证明:

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缺一不可。

②证明上须体现本校购买、受理之日前半年购买记录且缴纳状态是正常,并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拟聘任教师提供学校聘书、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两年教学任务证明和外聘单位的聘用合同。

(6)体检合格证明

说明:《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原件1份,要求在长沙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日期在当年或当前批次受理之日前半年之内有效。且体检表须有医生签名、“合格”结论及医院公章;未签署结论的视为无效。

(7)个人承诺书

说明:按网站上的格式要求下载规定模板,申请人手写正楷签名后,再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材料整理要求

1、请如实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依次装订成册(原件除外)。

3、所有复印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交人事处。

4、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5、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6、拟申报人员需准备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网上提交的同版)。

7、所有申报材料于11月3日前交人事处522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请校属各单位认真摸底统计,于 10月16日前将拟申报人员名单报学校人事处522办公室唐老师,名单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88811080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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