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70年,白驹过隙,沧海桑田;70年,国富民强,日新月异。建国70周年,祖国面貌焕然一新,而我们的校园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朝夕相伴的校园里,总有一处角落、一方景致、一段往事,变化又永恒地陪伴我们走过那些青春的岁月,记录下了最触动心灵的一幕。为庆祝建国70周年,激发全校师生“知校、爱校、荣校”的意识,深化师生对“正德厚生,经世济用”校训内涵的理解与认同,以师生视角呈现校园的生态之美、人文之美、灵动之美,经研究,特举办“喜迎祖国70华诞 发现校园之美”影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师生员工既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多人联名或以院、系、班、社团为单位参加。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2019年4月26日——2019年6月26日
作品评选: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12日
三、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摄影作品
用手机、相机聚焦校园风光、建筑、人物、实验室、实践实训基地等,寄情于景、以景动人,彰显活力。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大小不低于1M,组照限4幅为一组,一组即1幅作品计算,每位参赛者限报2幅作品。作品严禁电脑合成处理,仅可作尺寸、大小、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度调整。
(二)微视频
采用微视频的形式,以师生的视角介绍校园的特色。作品内容可包括校园生活类、新闻类、专题类、公益宣传类、历史文化类等,既可以展示美丽的校园景观,也可以展示财院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等。
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手机拍摄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每位参赛者限报2篇作品。作品选题角度可以灵活,视角可以微观,以小见大,并有一定的创意与艺术构思。作品大小一般不超过1G。
四、参与方式
1.参赛者(职能部门教职工)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后与参赛作品一起打包,通过电子信箱方式在应征期内投送。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校园影像大赛投稿”字样。
2.参赛者(二级学院教职工、学生)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后与参赛作品一起打包,将电子版发给二级学院指定负责人。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通过电子信箱方式在应征期内集中投送。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校园影像大赛投稿”字样。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至少推荐5幅作品(摄影、微视频不限)参加评选。
联系人:何妍
联系方式:88811016
五、奖励方式
(一)摄影作品奖
征集活动结束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摄影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师生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奖作品按等次给予金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和荣誉证书。
(二)微视频作品奖
征集活动结束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微视频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师生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奖作品按等次给予奖金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和荣誉证书。另评选出最佳创意奖,给予奖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对积极组织动员、宣传、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二级学院)将颁发优秀组织奖,给予奖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
六、补充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不得有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
3.党委宣传部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在校园网主页、校报、学校官方微信等公众平台专题推出,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作者享有署名权。
4.同一参赛者可同时参加摄影和微视频两项比赛。
附件:1.《摄影作品登记表》
2.《微视频作品登记表》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