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 ) 5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2人。
2. 申报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坚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②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③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④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121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推荐遴选程序
符合推荐条件人员申请、提交申报材料,所在部门初审后报人事处,学校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进行考察公示后,向省人社厅报送名单和相关材料。
4.材料报送
①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
②材料上报日期: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25日前报送到人事处。
联系人:李尚学,电话:88811756。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 ) 54号)
人事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