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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各学院: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2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推进良好学风建设,严守学术道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决定对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辅修、重修)进行重复率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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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全校学生: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4号)(附件1)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创新实践学分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其认定和转换工作,由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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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课程教学质量管理,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课程评价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系统、全面的评价,了解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的评价工作。第四条 课程评价应遵循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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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推进教学案例编写,助力教学质量升级4月9日,我校在行政楼715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本科教学案例编写工作推进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潘爱民,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及教务处副处长郎琳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李茂平主持。李茂平指出,本次教学案例集编写涵盖课程思政、经济类、管理类、理工类四个专题,分别由工程管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牵头,目前各专题案例集均取得阶段性成果。“课程思政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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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组织召开新一轮自编教材选用申请审查工作会议4月10日,我校在行政楼715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新一轮自编教材选用申请审查”工作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潘爱民,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教材选用工作小组组长李茂平主持。李茂平指出,本次“新一轮自编教材选用申请审查”工作须严格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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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组织召开2024-2025学年自编教材使用情况清查会议4月11日,我校在行政楼715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4-2025学年自编教材使用情况清查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潘爱民,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教材选用工作小组组长李茂平主持。李茂平指出,教务处开展本次“自编教材使用情况清查工作”,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选用与管理,提升教材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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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为确保我校 2025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2 号)、《关于做好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湖财教通〔2024〕171号)《关于开展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湖财教通〔2025〕28号)等文件要求,各学院在3月份组织开展了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自查工作,教务处近期完成了各学院中期检查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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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各二级学院:学年论文(设计)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旨在锻炼提高学生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和科研能力。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0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和2024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学年论文(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系主任为成员的学年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学年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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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关于开展自编教材使用清查与新一轮自编教材选用申请审查的通知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选用与管理,提升教材建设质量,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湘教发〔2022〕36号)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湖财校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自编教材使用情况清查及新一轮选用申请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自编教材使用清查(一)清查对象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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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为强化我校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下简称“一流专业”)建设,加强专业建设过程管理,提升专业建设质量与水平,现对我校已获批立项的一流专业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我校已获批立项的一流专业(附件1)。二、考核指标(一)指标内容本次重点考核的是一流专业自获批立项以来在专业建设各方面取得的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