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全校学生: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4号)(附件1)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创新实践学分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其认定和转换工作,由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认真落实。
各学院和相关组织部门工作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对创新实践学分要求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审核,明确认定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规范地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二、学分认定
(一)学生申报
学生个人参与的项目,由本人根据我校文件和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目录(附件2)如实填报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中的附表,项目描述要清楚,要有年份月份和成果具体内容),连同项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到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审核(审核完成后,原件返还给学生本人,复印件学院存档保存)。
(二)组织部门统报
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集体项目(详见附件2备注栏),由组织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统一认定,做好材料归档,填报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1中的附表,用Excel填报,项目名称和编号参照附件2,项目描述要清楚,要有具体时间和内容,如:2024年12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将认定的学分导入到教务系统审核确认,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三)二级学院审核认定
二级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对学生个人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1中的附表,用Excel填报,项目名称和编号参照附件2,项目描述要清楚,要有具体年份和月份,如:2024年9月获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一等奖)报教务处备案并导入教务系统审核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三、学分转换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所获的创新实践学分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部分,可申请转换替代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学校规定不能转换的课程除外)。申请转换的课程必须与原已修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属性、课程性质均相同,如转换未修的课程则不受此限制。转换替代最多不超过4学分,替代课程的成绩一律按“75”分或“中等”处理。
转换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教务处审定。教务系统基本流程为“学生申请→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主管教学副处长审定”,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参加由校外社会机构或组织主办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需提供相关的获奖证书、参赛证明、参赛方案、心得体会等材料,由学院组织人员参照学校文件认定。
(二)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集体项目:学生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英语四级、英语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由教务处直接录入、审核认定,参加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中心等单位组织的有关项目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由相关部门直接录入、审核认定(学生和二级学院不用操作,待相关单位和教务处先后审核完成后,学生可直接获得相应学分,如有错漏,学生及时与相关部门反馈解决)。
(三)技能学分中学科竞赛根据学校《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5号)中第一章第三条确定的学科竞赛范围进行认定。
(四)学生申报的个人项目要客观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和待遇,并以作弊论处。
(五)各二级学院和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和转换等工作应向学生公示,接受监督。
(六)认定学期统一为2024-2025-2,项目描述要清楚,要添加获奖时间以示区分,不能重复认定学分。
(七)应届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要求5月22日前完成,学分转换工作要求5月27日前完成,其他年级延后一个月。
(八)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办公楼122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给教务处陈勇,联系电话:0731-88811331。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
2.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目录
3.创新实践学分导入及审核操作流程
4.创新实践学分转换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