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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1-20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3 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培养,提高我校实践育人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现将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毕业实习工作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和各学院负责人构成。

各学院要进一步健全实习组织管理责任体系,相应成立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做好实习工作全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实习管理

(一)2025届毕业实习通过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https://www.xybsyw.com/)进行管理(PC、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各学院管理员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要求、创建实习项目、关联指导老师、管理实践教学基地等(具体操作指南见平台右上角“帮助中心”)。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的报名审核、实习指导、周志批阅、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批阅等。

(二)各学院要抓严抓实实习工作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对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检查,召集基地负责人、企业导师、实习学生召开座谈会,了解实习教学进展情况及实习生活情况。

(三)2025届毕业实习工作原则上必须通过校友邦实习平台管理,学生未注册和未在平台提交实习材料的,不计实习成绩。

、实习方式

(一)集中实习

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省内或校内集中实习,安排实习时尽量优先安排与我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并同时签订实习基地的单位,实习前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前2周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集中实习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各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加强沟通交流,提前落实实习学生的交通、食宿等条件,选派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带队和指导老师。同时在实习单位中遴选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实践教学导师,通过专题培训、工作研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行业导师的实践指导能力和水平。合作双方共同参与指导,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通力合作的双师型团队,拓宽学生个性化发展空间,提高实习工作质量。

(二)分散实习

学生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就业要求选择分散实习,实习单位选定后,需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报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将实习大纲送达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委派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和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实习单位条件、审核实习内容,强化实习过程指导,加强实习管理确保分散实习质量。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积极探索新工科、新文科实践教学改革,基于专业要求,构建以项目驱动为导向的实习教学模式改革探索与实践,加强顶岗实习与就业的有机结合,找准校企双方的彼此需求,共同打造校企多方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二)各学院要严格实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实习基地的统筹管理,强化基地建设,搭建多元化实习平台,及时更新、补充各专业教学所需的校外基地。加强校企协同,确保实习精准高效。

(三)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实习其中集中实习参加学生比例不得低于30%根据实习学生人数,集中实习的每个实习队安排12名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分散实习安排校内教师全程跟踪指导要合理调配集中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教学和校外实习指导计划,充分考虑指导教师精力和指导成效,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得同时安排校内教学和校外集中指导

(四)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及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详细的实习工作方案,包括组织管理、实习内容、实习要求、工作安排、经费预算等,并于2024-2025-2学期第3周前报教务处。

(五)各学院应着力加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大力推动“实习-就业”一体化建设,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升学生就业质量同时强毕业论文“双导师”制建设聘请企业导师参与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提升学生毕业论文质量。

(六)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监管,安排专人开展常态化检查,重点监督人才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实习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学生安全和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实习经费是否充足、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学校教务处将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在下学期对集中实习进行重点抽检,并将抽检情况进行通报

(七)实习期间学生应如实上报健康状况,在实习管理平台完成实习计划、实习单位情况、实习记录、实习单位鉴定等内容的填报,实习结束后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一式两份(校友邦平台下载,A4纸打印),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材料要求于2025516日前提交指导教师和学院。

(八)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要召开实习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收集实习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工作质量,同时撰写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九)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核实学生实习记录、实习手册等材料,根据学生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成绩按五级制评定。凡未参加毕业实习、未提供相应实习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毕业实习成绩计零分(不及格),延期重修。


附件:毕业实习相关文件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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