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特长,为学生提供更多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关于2025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组织机构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李勇辉
副组长:陈 雯
成 员:彭千芮、白 勇、肖迎春、张 扬、杨 芸
秘 书:高小平
职 责: 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工作。转专业办公室设主校区办公楼1030室。
(二)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 长:刘 英
成 员:宋赛男、王子迪、邱振炜、张梦莹、李文强、秦仕杰 职 责: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转入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1.对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商务经济学及经济学专业有极大兴趣和相关专长,符合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规划;
2.思想品德好,在转专业录取前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非厚生国际教育学院学生、非职高对口学生、非休闲体育专业学生、非“专升本”学生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二)转出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转专业转出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一)控制比例原则
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累计应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30%以内,转出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50%。
(二)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三)集中办理原则
1.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申请
经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同意后,由转出学院教务办将《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于2025年12月15日前交交主校区办公楼1030高小平老师处。
2.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将《申请表》提交给班级辅导员,班级辅导员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表》交至主校区办公楼1030高小平老师处。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交转入学院教务办。
3.无论拟转入还是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学院将在规定时间集中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并集中签署意见,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不进行个别审批。
4.拟转入我院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632747834)并随时关注该群有关转专业的通知。(本群只用作通知拟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转专业相关事项,不得用于交流其他任何事项)
四、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一)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注重学生学业成绩,也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综合考核成绩按高考英语成绩(20%)及面试成绩(80%)计算,考核时间与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了解考生专业特长、获奖情况,考生对专业学习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及其他有关专业认知度方面的问题。
(二)拟转出我院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若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50%需经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五、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一)2025年12月8日,在经济学院官网上发布《经济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二)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期间工作日接受拟转入(各二级学院教务办为单位)或转出我院学生(辅导员为单位)申请。
(三)2025年12月15日至18日在我院官网公布拟转入、转出我院学生的申请审核结果。
(四)2025年12月19日-28日,对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请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或上述QQ群信息,学院不会逐个通知。
(五)2025年12月28日前,将拟转入我院学生的考核情况及确定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2026年1月16日前,教务处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集中办理转专业手续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关于下学期开学到转入学院报到事宜。
六、转专业控制数
序号 | 专业 名称 | 2025年招生人数 | 班级数 | 转入控制人数 | 转出控制人数 | 备注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0 | 2 | 30 | 50 |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厚生班) | 30 | 1 | 按学校规定动态调整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 | 50 | 1 | 15 | 25 |
|
4 | 国际商务 | 50 | 1 | 15 | 25 |
|
5 | 商务经济学 | 100 | 2 | 30 | 50 |
|
6 | 经济学 | 150 | 3 | 45 | 75 |
|
注:表中的转入转出控制数为该专业所能接受的最大转入转出人数,并非实际转入转出人数,实际转入转出人数需根据拟转入转出学生综合考核情况,按照促进专业发展等原则,经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经学校最后审核批准。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经济学院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入学 时间 |
|
学号 |
| 所在班级 |
| 联系电话 |
|
转出 学院 |
| 拟转出 专业 |
|
申请转入学院 |
| 申请转入专业 |
|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转出 学院 意见 |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 学院 意见 |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