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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0年度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的决定

供稿人: 责任编辑:周春花 2021-01-19 点击次数:

湖财工发〔2021〕6 号

依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会评先评优办法》(湘财院工发〔2018〕12号),经分工会申报推荐,校工会审核,校工会委员会、分工会主席会议讨论、评比、公示,下列同志被评为2020年度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

肖湘愚 樊晓平 李建梅 欧阳海峰 胡 舜 刘 征 李铁群 罗利维 王花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