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群团组织,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当好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凝聚发展合力。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立德树人。
2.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反映教职工合理诉求。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送温暖、困难帮扶、大病救助、节日慰问、女职工、单身青年职工关爱等服务,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深化“教职工之家”建设,动员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助力教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文体活动、疗休养等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
5.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规范会员管理、经费使用与资产管理,指导二级分工会工作。
6.落实好一岗双责,负责抓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