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所属二级学院与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92号文件中的安排,教育厅专家组将在2021年5月对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请各实验室所属二级学院与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实验室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相关人员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深入实验室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完成整改,建立台账,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档于5月9日前发送给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王皓。
二、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涉及现场检查中所需的相关纸质资料请于5月12日(下周三)前提交至二教学楼2611办公室。
附件: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x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