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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代表赴日参加日本滋贺县立大学国际学术会议

发布日期:2019-01-21    作者:鲁希     来源:     点击:

2019年1月18日,琵琶湖·洞庭湖湖泊流域保护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会在日本滋贺县大津市隆重举行。“中日湖泊洞庭湖-琵琶湖环境管理政策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爱年,团队成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爱,以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鲁希受邀出席会议,与日方邀请嘉宾一起就中日两国湖泊综合治理的法治经验及学术前沿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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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术会议由滋贺县立大学环境科学部“湖泊流域管理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中国湖南师范大学、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环境法、环境经济学专业的学者、滋贺县琵琶湖环境部的实务部门专家、滋贺县立大学的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区域环境政策、湖泊流域管理政策等领域的研究学者与会,针对中国洞庭湖和日本琵琶湖的相关治理经验及法治建设进行了学术研讨,促进了相关领域科研成果与实务经验的宣传与交流。

会上,来自滋贺县琵琶湖环境部以及滋贺县立大学的教授们详细地介绍了《琵琶湖保全与再生相关法律》的制定过程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分享了日本政府在保护琵琶湖生态环境方面的立法经验。来自“中日湖泊洞庭湖-琵琶湖环境管理政策法律研究中心”的团队分别就洞庭湖及东洞庭湖的环境法治建设进行了现状介绍,结合一体化法治保障理念,提出了洞庭湖保护的综合性立法的路径与思考。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日两国的学者和实务专家就湖泊流域保护治理的立法理念、制度设计、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学术探讨,为琵琶湖与洞庭湖的法治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与研究方向。会议全程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日语系主任鲁希老师担任翻译。

据悉,“中日湖泊洞庭湖-琵琶湖环境管理政策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11月,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教授担任中心主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鲁希讲师任秘书。次年与日本“湖泊流域管理研究中心”结成中日共同研究团队。中心的成立受到了湖南省外事办、滋贺县厅及两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滋贺县三日月知事和滋贺县立大学校长广川能嗣教授亲自来长为中心揭牌。中心主要进行湖泊管理法律政策的法理基础与经济学基础研究、湖泊综合治理的保障体系研究、湖泊治理经验与问题的事例研究、以及两国科研成果的宣传与推广,为两地湖泊治理的立法、制度设计、政策评估等建言献策,贡献智慧。本次学术会议为纪念日方“湖泊流域管理研究中心”的成功设立而召开,也是中日共同研究团队开展的第二届主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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