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和《2018-2019学年学业指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教务处将对2018-2019学年学业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自查,自查后上交相关材料;
2、学校再组织专项检查。
二、检查包括的内容
1.二级学院学业指导工作档案建立情况,包括学业指导本学年的工作计划、工作会议纪录、指导情况登记表、活动安排与宣传报道、工作总结、研究成果等及归档情况;
2.二级学院2018-2019学年学业指导工作情况:学院领导对学业指导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完成了《方案》和工作计划规定的工作任务;学业导师个人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学业指导的典型活动、典型事项、典型个人;学业指导工作效果等。
3.二级学院2018-2019学年学业导师个人学业指导工作考核由学生评价、指导情况检查和二级学院评价三部分构成,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考核内容有:(1)学业导师是否开展了学业指导工作;(2)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学业指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3)分散指导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总计不少于32学时),学业导师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文件和通知)。二级学院根据学业导师工作情况评定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并填写《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学院上报的《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统计表》经教务处审核后作为教师学业指导工作量的计算依据。
三、上报的材料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于期末放假前完成上述内容的自查及评定等级的考核工作。上报材料有:(1)会议记录、活动安排、宣传报道;(2)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2);(3)学院学业指导学年工作总结。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2019年7月10前交到教务处。
四、学校对二级学院的考核、评比
2019年9月,教务处将对二级学院学业指导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学校学业指导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表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陈波老师(办公楼123办公室)
联系电话:18008485056
邮 箱:办公OA邮箱、QQ:315837291
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
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
20 —20 学年第 学年
导师姓名 |
| 学院(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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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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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 指导形式 | 指导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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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班)承诺“指导记录”真实。 学生(代表)签字(手写): 年 月 日 |
本表“指导记录”属实。 学业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指导内容:学业发展和就业辅导、创新项目和实践辅导、考研指导、资质培训指导等
2.指导形式可包括(但不限于)面谈、E-Mail、报告会、研讨会、进入实验室等。
3.一次指导多人的,可由学生代表签名。
附表2:
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一览表
学院 学年
序号 | 学业导师 | 指导班级 | 集中指导 (次) | 分散指导 (学时) | 考核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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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业指导工作考核评分表
学年: 学院: 得分合计:
指标 | 分值 | 内容及依据 | 测评得分 |
基础工作 (每项5分) | 25分 | 1、学业导师工作计划、日常工作记录、活动方案和总结、学业导师工作总结;2、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和工作总结是否规范;3、指导过程性材料情况,如《学业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附表2)填写;4、建立健全学业指导工作档案;5、材料是否做到按时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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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工作及 活动内容 (每项5分) | 35分 | 一、实施哪些学业指导活动; 1、对大一新生,进行哪些学业适应和规划指导的活动;2、对大二、大三学生进行哪些创新和实践辅导;3、对大四毕业生,进行哪些学业发展和就业辅导;4、对学生开展哪些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指导;5、为学生提供了哪些个性化的学业指导,典型事项、典型个人;6、开展了哪些其他的学业指导活动,典型活动;7、指导活动做了相关的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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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业指导工作课时量(每次5分) | 20分 | 学业指导工作的课时量是否达到要求,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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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学业指导工作课时量(有指导但课时量不足,每少1个课时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0分 | 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总计不少于32个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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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考核内容的以各学院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
2、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