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现征求《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的意见,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相关部门将有关意见于2019年4月29日前反馈至党委组织部。
附件:《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4月24日
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