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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学院各班级: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财校发[2023]96 号)和《关于2023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与要求,现将学院2023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1.比例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转出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招生总人数的15%(含转入实验班、ACCA、CFA等已转出的学生),但同一专业大类专业互换人数不受此指标控制。

  2.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转专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另行公布。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3.集中办理原则。学院集中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第11周-13周。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允许申请转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思想品德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3.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出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高考类别指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

4.高考成绩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英语(或日语)成绩90分(含90分)以下;(2)申请转入的专业相应的科目成绩达到相应分数,具体为: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要求高考语文成绩110分以上(含110分);申请转入经管类相关专业要求高考数学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申请转入法学及相关专业要求高考政治或历史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5.身体条件符合拟接收专业体检标准或相关要求。

6.其它不适合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审定。

(二)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允许申请转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1.对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思想品德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3.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高考类别指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

4.身体条件符合拟接收专业体检标准或相关要求。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从外校转入我校学习;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3.受到纪律处分者;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如专升本、职高对口等),国家

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体育类、楚怡工匠计划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的学生

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7.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8.在校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者;

9.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三、转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核办法

  1.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学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关专业的考核方案,方案应包含考核原则、办法、时间、地点及各专业接收人数、转专业负责人等信息。

  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刘正光

  副组长:李曦 黄越

  成  员:殷琛、肖红芳、孔征、邱高

  2.学院成立转专业监察小组。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的申诉等。

  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  长:蒋勇威

  副组长:张鹏

  成  员:肖叶枝、谭霞、刘昊

  2022级英语三班夏圆圆、2022级商务英语二班骆晶

  2021级英语四班王康雪、2021级英语三班吴欣栩

  3.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方式另行公布。考核重点为学生拟转专业的基础素质及专业特长,考核的各个环节由专人负责。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集中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学院于2023年11月24日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由学生本人于2023年11月24日-12月1日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并由学生现在所在的班级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于12月1日下午17:00前交学院教科办。

2.学院教科办负责管理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上传下达转专业过程中的相关通知要求、转专业考核方案、填写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附件3)、接收转专业《申请表》、统计汇总转专业数据、协助办理转专业审批手续等。学院于11月28日确定考核方案、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及报名条件交教务处初审。

3. 2023年12月8日在学院官网公布转专业考核方案,12月22日前,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组织考核工作,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转专业学生的名单(附件4),并将名单报送教务处汇总复审。教务处复审后将复审通过的名单返回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在部门网站上和办公系统上公示一周。

4. 2024年1月5日前,教务处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审定后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报到的通知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转专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申请表》上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厚生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厚生班、职高对口、休闲体育专业、“专升本”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3.学院建议申请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的风险。

    4.转专业工作由学院具体实施,教务处统一协调,学校纪委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

    转专业咨询电话:0731-88811002   0731-88811771;

    转专业监督电话:0731-88811315。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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