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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厅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立项范围
2012年项目主要立项范围包括:与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与我省“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限额
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均限额申报。重点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本科学校,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的科研骨干,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把握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工作。优秀青年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普通本、专科学校(不含高职学院),主要支持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
一般项目面向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学院)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支持其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眼于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
三、申报要求
1.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程序要求、材料格式及查新要求等,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2.项目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和年龄要求严格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申请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须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4.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探索及一般性工作研究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四、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经费预算合理;预期研究目标定位合理可行;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3.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凡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湘教通〔2011〕112号、湘教通〔2012〕148号文件中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不准申报。参与人员凡有外单位的必盖合作单位公章。凡主持过2个教育厅一般项目的不能申报一般项目。教授只能申报重点项目(如未满40周岁,也可申报青年项目)。
4.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为发文公布之时,一般为当年9月,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至3年。
5.申报者须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可从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gov.hnedu.cn/index.html)或湖南高校科技网(http://202.197.224.19http://218.75.242.253)下载。
6.申报者须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5份,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ncz479@163.com
7.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办公楼816室。
8.联系人:周峰,联系电话:88811479
9.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12年4月20日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推荐表
                                         科研处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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