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协助学校做好2020年度奖励性绩效分配工作,现就本学期教学工作量填报与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填报和核算,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二、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本人填报,由课程所在学院(教学单位)负责审核,由挂靠教学单位汇总。
三、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由聘请所在学院(教学单位)负责单独填报,并附相关审批文件复印件。
四、本学期课程结业考试属教师课堂自行组织和学院自主组织的考试不需填报工作量,由学院自行把握与考核兑现;本学期由教务处组织的考试(含命题和监考)工作量因暂未组织暂不填报,留下学期再行补报。
五、2019年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立项的课程教学按正常情况填报,本学期如果结项,项目负责人可补报相应工作量。
六、经教务处审核同意通过的教师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工作量,按实际培训指导的工作量(每个项目总量不得超过150课时),分个人填报相应数量的二线工作量(附表3),并由教学单位审核统一报教务处。
七、本学期第13-16周尽可能不再调停课,调停课未补、节假日冲掉未补的,请任课教师抽空安排补课。
八、所有教学工作量按先内部人员、后外部人员的顺序汇总,各二级学院内部汇总顺序按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二级学院人员名册》汇总,未有任何教学工作量的相关人员可以剔除。上学期未汇总的学院也请按此表汇总。表格中课时核减量因学校相关政策未定待正式文件下达后由教务处负责核减。
九、由于教学工作量是核定教师奖励性绩效及核算教师编制数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和课表,认真组织教师实事求是地进行教学工作量的填报,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所报教学工作量准确无误。
十、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12月14日(第14周周一)课程教学结束时完成教师个人填报和学院/部门审核,并将电子版与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档交教务处叶景(办公室120,电话:88811070),2021年12月31日(第16周周四)前教务处完成审核。
附件: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各二级学院人员名册(2020);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下学期教学工作量填报审核表(一、二、三线);
3.2020年度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填报审核汇总表;
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期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19年1月修订)》(湘财院校发[2019]10号)。
附件3:2020年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填报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期教学工作量汇总表.xlsx
附件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
附件2:一、二、三线教学工作量填报审核表.xlsx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各二级学院人员名册(2020).xlsx
教务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