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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2018学年学业指导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7-05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和《2017-2018学年学业指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教务处将对2017-2018学年学业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二级学院自查,自查后上交相关材料,学校再组织专项检查。

二、检查包括的内容

1.二级学院学业指导工作档案建立情况,包括学业指导本学年的工作计划、工作会议纪录、指导情况登记表、活动安排与宣传报道、工作总结、研究成果等及归档情况;

2.二级学院2017-2018学年学业指导工作情况:学院领导对学业指导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完成了《方案》和工作计划规定的工作任务;学业导师个人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学业指导的典型活动、典型事项、典型个人;学业指导工作效果等。

3.二级学院2017-2018学年学业导师个人学业指导工作的考核情况:学业导师考核由学生评价、指导情况检查和二级学院评价三部分构成,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考核内容有:(1)学业导师是否开展了学业指导工作;(2)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学业指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3)分散指导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总计不少于32学时),学业导师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文件和通知)。二级学院根据学业导师工作情况评定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并填写《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学院上报的《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统计表》经教务处审核后作为教师学业指导工作量的计算依据。

三、上报的材料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于期末放假前完成上述内容的自查及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格式填写,将相关纸质材料盖章后2018年7月15前交办公楼123室陈波老师(电子文档发OA或QQ)。

四、学校对二级学院的考核、评比

2018年9月,教务处将对二级学院学业指导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学校学业指导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表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关于对2017-2018学年学业指导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docx


                

 

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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