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教学单位:
现将2018-2019-1学期2015级、2016级、2017级各专业主修教学任务书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附件2),请你们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按教务处即将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材版本选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二、请各学院专业系对照培养方案认真核查各专业开课课程信息是否正确,如有漏排、多排、错排信息,请及时向教务处提交报告;
三、上报集中实践教学的课表。尤其是实验室紧张、有先修后修之分的课程,请详细填写附件3:《2018-2019-1学期集中实践教学排课计划表(主修)》;
四、根据院发【2014】4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办法》,为保障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率,便于高效精准完成课表编排任务,请各相关教学单位科学落实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1.合理进行时间分配:
星期 节次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第1-2节 | 其他课 | 其他课 | 其他课 | 其他课 | 其他课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第3-4节 | 其他课 | 其他课 | 其他课 | 其他课 | 其他课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第5-6节 | 其他课 | 其他课 | 不排课(实践课除外) | 公选 | 其他课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第7-8节 | 其他课 | 其他课 | 不排课(实践课除外) | 公选 | 其他课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第9-10节 | 公选 | 公选 | 机动排课 | 公选 | 公选(双百工程)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第11-12节 | 公选 | 公选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机动排课 |
其他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
集中性实践教学:四节连排的集中性实践教学课可以排在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任意排课时间;以天为单位集中排的集中性实践教学课(如手工会计模拟实习),则排在星期一至星期日任意排课时间。
机动排课:周课时很多的班级,则排在机动时间。
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的排课时间:星期一的第1~8节,星期二的第1~8节,星期三的第1~4节,星期四的第1~4节,星期五的第1~8节;
通识教育选修课(课堂公选)的排课时间:星期一第9~12节,星期二9~12节,星期四5~10节;星期五9~10节(只排双百工程);
集中性实践教学课(需要排课的课程):四节连排的课排在星期一~星期五的任意上课时间;集中以天为单位的课,则排在星期一~星期日的所有时间;
2.认真核对任务书:为确保教学任务准确无误,请核对学生所在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开设的课程与开课学院计划开设的课程是否完全一致;
二级学院严格按各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教学任务,要求开课学院系主任按附件1《2018-2019-1学期开课学院教学任务书(主修)》的内容核对教学班级课程的详细信息,要求学生所在学院专业系主任按附件2《2018-2019-1学期各专业行政班级教学任务书(主修)》的内容核对行政班级课程详细信息;
如果计划开设的课程不一致,请及时将有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签名并盖章的信息反馈给教务处120办公室,如课程开设之后发现问题,将启动追责程序;
3.按要求确定上课门数和班级数:每位老师每学期授课的课程不超过3门;由于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堂)预留排课的时间较少且大部分在晚上,每名老师如果接受了多个教学班级,就会导致上课时间分散且有可能会安排到第11、12节,所以建议老师最多接受3个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班的教学任务;
4.确定课程先后顺序:如果2门课程有因果关系且开在同一个学期,请拟定一份纸质的排课计划,以确保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任务;
5.把握教师上课课时:每位老师每学期授课的周课时不超过20节,也不得低于二级学院平均周课时。请相关学院测算本学院每位任课老师的周课时,低于平均周课时或周课时高于20课时的请在教务任务书“备注”中写明情况,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如有老师拒绝教学接受任何教学任务,请相关学院将详细情况反馈到教务处;
6.限定合班上课人数:不超过2个行政班合成教学班级,合成之后的教学班级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10人;专业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课堂)的教学合班学生人数不超过90人(通识教育选修课已经在教务系统中分好班级,一定不要再合并教学班级);集中实践课的资源有限,合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8人;如果特殊的集中实践教学课程合班学生人数超过100(如手工会计),则至少要有2名以上的老师授课。语言课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口语课学生人数不超过30人;
7.安排多人讲座课:如果有一门课程由多名老师授课,请二级学院交纸质的授课方案,并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再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案;
8.按流程聘请外聘老师:如果聘请了外聘教师上课,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向人事处备案,在新教务系统中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外聘工号 。
五、各学院专业系(教研室)工作人员进教务系统完成输机工作,再以学院为单位下载已输完的教学任务书。操作流程:登入教务系统→点击“教务运行”→点击“教学安排管理”→单击右键“安排”输入教学任务,之后保存→以开课学院为单位点击“打印”→点击“教学安排信息”→已输机之后的教学任务书下载完毕;
六、请各学院完成输机工作之后,再按教师姓名排序汇总打印成纸质教学任务书,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二级学院行政公章,在2018年5月28日17:30之前交到120办公室。
七、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贺文静联系,电话:0731-88811070。
附件1~3:2018-2019-1学期教学任务书(主修).zip
教务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