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0月31日讯(通讯员 胡舜 孙波 摄影 汪洋 何妍)10月24日,以湘潭大学原党委书记章兢教授为组长的省教育厅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组一行6人到湖南财院督导学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汇报会和意见反馈会分别于上午8时30分和下午3时在办公楼715会议室举行。督导组全体成员,全体在校校领导,学校章程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教代会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会由湖南财院常务副校长刘寒波主持,意见反馈会由校长刘长庚主持。
汇报会上,刘长庚对督导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从学校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章程实施、章程落实及配套机制建设、章程实施工作的特色等方面详细汇报了学校章程实施工作情况。他介绍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章程》于2016年3月4日经省教育厅核准通过,3月5日颁布实施,是湖南省第三批核准实施的大学章程,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校内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章程实施以来,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他表示,学校对此次章程督导工作高度重视,以高标准、严要求筹备章程实施专项督导的各项工作。
汇报会现场 何妍/摄
汇报会后,督导组专家现场查阅了相关材料,分别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术委员会代表、教代会代表等27人进行了访谈,对30名中层干部进行了章程理论测试,对50名教职工代表和50名学生代表进行了章程实施满意度测评。同时,督导组专家还查看了3个学院的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走访了会计学院、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通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教代会及学术委员会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学校章程实施情况。
意见反馈会现场 汪洋/摄
反馈会上,督导组专家针对各自督导的主要内容逐一反馈了督导意见,充分肯定了湖南财院章程建设与实施工作,并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管理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社会参与机制和师生权益保护机制、法制工作机制和章程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督导组组长章兢反馈意见 汪洋/摄
刘长庚对专家组的督查指导表示感谢,对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刘长庚表态,学校将以此次专项督导为契机,认真总结章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全面梳理章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照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进一步的研究落实。一是牢固树立发展意识,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二是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校保障机制建设;四是及时启动章程的修订工作。学校将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章程的建设和实施工作,为建设财经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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