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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湖南财院与湘潭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供稿人:刘宇轩 摄影:汪洋责任编辑:何妍2019-12-14点击次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4日讯(通讯员 刘宇轩 摄影 汪洋)11月27日下午,湖南财院与湘潭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办公楼715会议室举行。湖南财院校长刘长庚、湘潭大学校长李伯超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仪式由湖南财院常务副校长刘寒波主持。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湖南财院党委书记肖湘愚向来宾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史、办学成绩和未来发展规划。他表示,湘潭大学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题写校名的综合性大学,秉承“博学笃行,盛德日新”的校训精神,培养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湘潭大学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此次与湘潭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携手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为湖南教育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湖南财院党委书记肖湘愚讲话

李伯超充分肯定了湖南财院近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湖南财院财经特色明显,人才培养模式颇具特色,希望借助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契机,秉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把合作长期坚持下去。

湘潭大学校长李伯超发言

双方还就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进行了交流。

湖南财院常务副校长刘寒波主持仪式

湘潭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社科处、国内合作办公室、商学院、教务处等部门(学院)负责人;湖南财院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会计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等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报道链接:https://m.voc.com.cn/wxhn/article/201912/201912142301212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