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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供稿人:陈灿军 摄影 汪洋责任编辑:何妍2020-04-30点击次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9日讯(通讯员 陈灿军 摄影 汪洋)4月23日,湖南财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校办公楼715会议室举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主题进行认真学习讨论。会议由湖南财院党委书记肖湘愚主持。

会议现场。

班子成员首先集中学习了《湖南省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陈灿军向党委汇报了教育工委2019年年底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的情况以及对照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查找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差距;班子成员围绕《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进行了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上述文件,一致表态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肖湘愚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校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财经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一流本科院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做到权责明确,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对如何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肖湘愚提出如下要求:第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并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第二,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要加强对校内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生活,引导师生员工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建设者。要广泛动员师生员工共同参与,推动网络文化、网络文明、网络诚信建设,加强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网络媒介素养、网络安全等方面教育。第三,要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相关责任部门要针对制度清单和任务清单拿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和办法。第四,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财务处等部门,对教育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调研指标体系要加强学习,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经费上予以保障,并加强痕迹管理,进一步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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