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2日讯(通讯员 张晓鹏 摄影 何妍)6月5日上午,湖南财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湖南财院办公楼715会议室举行。湖南财院副校长刘建民主持签约仪式,湖南财院校长刘长庚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明权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总会计师方吉杰、副局长郭金洲、总经济师孙险峰以及湖南财院校领导肖湘愚、刘寒波、樊晓平等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仪式现场
湖南财院党委书记肖湘愚向来宾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史、办学成绩和未来发展规划。他表示,双方基于共同的战略审视、共同的发展需求,怀着“科教兴国、服务社会”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长期合作、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携手一致同意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税收理论研究、税收实践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度合作与交流。他认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对“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新模式的一次有益探索,双方将建立起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新平台,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关系,必将打造高校与税务部门合作新典范,也必将为湖南教育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湖南财院党委书记肖湘愚发言
刘明权充分肯定了湖南财院近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学校财经特色明显,人才培养模式颇具特色,长期以来为税务系统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和领导干部。当前税收改革发展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新时期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期待借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契机,共同探索符合税务干部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共同开展税收领域重点课题的科学研究。双方秉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必将取得双赢的丰硕成果,并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我省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明权发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教育处、湖南税务学会等部门负责人;湖南财院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财政金融学院等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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