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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供稿人:刘征责任编辑:何妍2013-03-27点击次数:

院属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院于44日至6日放假共3,其中,44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上课(上45日星期五的课)。

    节日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安定、祥和的节日。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1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