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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刘征责任编辑:何妍2013-01-14点击次数:

院属各单位: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8000名,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5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人,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等其他项目选派9500人。

    2、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

    2013年湖南省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计划从省属院校中选派40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范围及条件

    1、面上项目:凡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申请条件和相关项目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湖南地方合作项目:全省高等院校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在职教师。

    3、相关申报条件请申请人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附件。

    4、支持与鼓励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以科研合作为依托,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成建制地以成组配套方式组织申报。

    三、申请方式

    个人自行网上报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国际交流中心,再由国际中心统一提交到省教育厅。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

    1.面上项目申请者于201331311自行在国家留学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2013311下午500统一提交国际交流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地方合作项目申请者于201346415自行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于2013416下午500统一提交国际交流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均要求提供一套原件。申请材料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提供与申请表条码一致的空白表,并将推荐意见以WORD附件的方式发hufe-728@hotmail.com

    五、评审、录取

    1、面上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

    2、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仍采取材料评审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材料受理后,湖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者于20137月参加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组织的联合专家组面试评审,最后确定录取人员。湖南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对外语达标的申请人员采取激励政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本科院校骨干教师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培训班且考试达标的申请人员及其他外语合格的非英语专业申请人员免予初审,直接进入面试评审。

    今年,湖南省将继续通过地方合作项目优先推荐省属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优秀教师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及本省批准的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材料申报工作,抓住机遇,根据自身学科建设需要,在提高选派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增加申报人数。

    国际交流中心即日起开始向各部门和申请者个人提供咨询。

    联系人:李游海

    地 址:办公楼727

    电 话:88811907

                                        国际交流中心

                                      2013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