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消防、治安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学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治安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防火、治安综治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周边环境和校园综合治理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短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安全监控措施,通过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限期整改,务必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2月23日起至12月29日止,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查阶段。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和责任分工组织排查,根据签订的责任书要求,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落实,发现隐患主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查找原因,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或办法,未雨绸缪,杜绝后患。
第二阶段:12月30日起至1月10日止,为督查整改阶段。汇总各部门的安全隐患自查情况,组织防火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对全院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核实各部门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并建立相应的整改档案,方便以后进行责任倒查,对一时无法及时完成整改的项目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责任分工
此次排查的重点和责任部门是:
1、食品安全及疫病防范隐患排查,由后勤处组织实施,一是进一步督促检查食品进货渠道,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关;二是联合工商、卫生及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对违规操作的企业要坚决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三是组织疫病防范宣讲,利用板报、广播、讲座等多形式地进行宣传,确保每位师生员工具备一定的疫病防范常识。
2、水、电、气安全使用隐患排查,由后勤处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师生生活用水防范设施、院内电器线路、燃气安全使用防范措施的检查;各部门要开展对本部门办公场所、实验室的水、电、气安全隐患排查,并加强师生员工的水、电、气安全使用知识的教育;
3、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实施,华盛保安公司配合开展,重点检查学生用电安全、贵重物品保管情况、防盗设施设备有无隐患,人员出入、来访登记等制度落实情况,有无男女混寝、晚出晚归等违纪违规问题。各系部要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尤其是防范个人贵重物品被盗,养成人离锁门的安全防范意识;
4、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开展,重点检查要害部位的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公共场所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及消防通道的顺畅情况。各部门认真清查本部门消防设施状况,清理消防通道,严防消防事故;
5、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实施,保安队配合开展,重点检查和纠正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杜绝教职工酒驾、校园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现象;
6、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实验操作规范管理隐患排查,由各所属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安全防范措施运行情况,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好监管和清理,规范实验操作环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严防实验安全事故和财产被盗等问题;
7、学生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由院团委牵头组织实施,规范学生社团大型活动的审批,严格控制跨校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清理整顿社团商业活动行为,落实活动安全预案,严防拥挤踩踏、溺水、中毒、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
8、暂住人口、出租房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由保卫处、后勤处、国资处牵头组织实施,认真清理统计校内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使用等情况,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职工出租、承租房屋的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来保卫处对出租屋进行备案,凡私自出租个人房屋而发生安全问题的,所有责任由出租人承担;
9、校园建筑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由国资处、后勤处牵头组织实施,基建处配合开展,认真检查学校公房安全状况,清理校园私搭乱建,按要求及时整改、拆除;各部门要对存在私搭乱建现象的本部门职工进行教育、引导;
10、校园网络运行安全隐患排查,由公共实验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开展,开展校园网络安全清理整顿,收集涉及维稳安全的敏感信息;涉外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由国际交流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掌握外籍教师的活动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反馈;
11、学生心理健康安全隐患排查,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实施,院团委、各系部配合开展,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统计排查,跟踪开展心理辅导和矫正,严防因学生心理问题而发生安全事故。
12、图书馆、体育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由图书馆、体育课部牵头组织实施,保卫处配合开展,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3、其他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照责任书要求查找问题,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反馈。
四、整改落实
1、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不走过场、不漏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各部门要把此次排查整治与完善安全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3、各部门结合上述隐患排查重点和本部门管辖范围有侧重地全面排查,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排查整改工作,各部门自查报告12月30日前报保卫处(综治办:刘昊 防火办:李代红)。
特此通知
学院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防火安全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