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全体党员: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院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单位,于2014年1月至9月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院于2月23日号召了党委扩大会议,对全院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报省委督导组审批后下发。
按照活动安排,3月上旬至4月中旬,重点做好思想动员、学习讨论和征求意见工作。现就全院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3月—2014年4月
二、学习对象
全院党员
三、学习内容
(一)重要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3、习近平讲话《要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更好走向未来,交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答卷
5、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6、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7、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8、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
9、精心组织 狠抓落实 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徐守盛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10、中共湖南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九项规定
1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要》读本
1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读本
14、《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选编》读本
15、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
1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电影电视教育片
1、《苏联亡党亡国20周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
2、《周恩来的四个昼夜》
四、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五、具体安排
(一)集中学习
1、3月31日前,院党委集中学习2次以上。
2、3月26日前,组织专题辅导报告2次。
3、4月15日前,各总支、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2次以上。
4、4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工党员集中学习2次。
(二)个人自学
2014年3月至4月,全体党员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手段,按照学习内容进行自学。学生党员以自学为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统筹安排学习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定3-4月份学习计划,于2月28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2、在各项学习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作好表率。
3、每位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4、要妥善安排好工作,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5、要严格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期间一般做到不请假、不外出。
6、非党员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参照本通知参加学习。
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学习内容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