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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文的通知

供稿人:刘征责任编辑:何妍2014-03-17点击次数:

学院各党总支(支部),全体党员:

     根据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及院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开始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 530

    二、征文主题

    围绕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内容展开。征文既可以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研究和探讨,也可以是对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探索。

    三、参与对象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均可参与。

    四、征文要求

    1、文章须紧扣主题,观点准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晰,文风朴实、简练,有较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字数控制在20005000字之间,以理论研讨文章、调研报告为主。

    2、各教工党总支(支部)参与征文人数至少要占本总支(支部)党员总人数的30%,各学生支部参与征文人数至少要占支部党员总人数的20%

    3、投稿采用纸质与电子邮件方式。页面统一采用A4 纸格式,主标题字体为二号标宋,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正文为三号仿宋,行间距30 磅。文章结尾署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4、投稿邮箱为:hunancaiyuanbao@126.com。投稿时要注明所属总支(支部)和“群众路线征文”字样。

     五、作品使用

     优秀作品将在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发表,并向有关媒体推荐刊发。征文活动结束后,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优秀作品和活动组织奖,予以表彰。对优秀作品将适时结集出版。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总支(支部)要把征文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及时部署,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一把手”的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动手,亲自发动。征文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突出特色。要以习总书记十八大以来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指导,紧密结合本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亮点和特色,总结提炼经验,上升到理论,形成研究文章。纠正和克服理论研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出现抄袭网络文章和他人作品的现象。

    (三)广泛开展。在组织力量专题研讨撰写理论文章的同时,要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理论文章、实践手记、活动日记等各类体裁,反映党员干部的思想火花、心得体会,展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理论研讨的规模效益。

    联系人:蒋耀辉唐雄伟

    联系电话:88811360

 

 

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