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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假放假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供稿人:责任编辑:何妍2017-07-04点击次数:

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历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暑假前后有关工作及开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安排

1.学生7月3日至9月1日放暑假。

2.老生9月2日、3日报到,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各二级学院于9月4日上午将学生返校情况汇总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新生9月7日报到注册,9月8日进行入学教育,9月9日至22日军训,4-17周上课及实验实训。各二级学院于9月8日上午将新生报到情况汇总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二、教职工暑假工作及轮休安排

1.暑假时间为7月8日至8月27日。所有教职员工8月28日(星期一)开始上班,9月2日、3日(星期六、日)正常上班,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暑期师资培训班(两期)时间分别为7月上中旬和8月中旬;党总支书记暨辅导员培训班时间为7月7日至11日;第二期本科办学思想研讨班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

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应按照评估办的评建工作日程安排和文明高校创建工作安排,抓紧做好各项条件的完善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下学期开学初,学校将对评建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一并进行检查。同时,学校各项暑期常规工作和必须在今年暑期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按原计划推进实施。

4.各二级学院完成阶段性评建工作和文明高校创建工作任务后,分别经评估办、宣传部同意,并报联系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可以放假,行政人员可以轮休。二级学院行政人员每人轮休时间不超过28天(含周末休息日)。

5.各职能部门完成阶段性评建工作和文明高校创建工作任务后,分别经评估办、宣传部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可以轮休。每人轮休时间不超过28天(含周末休息日)。

6.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应按照学校《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全面自查、核实,撰写和报送书面自查材料。

7.切实做好后勤生活保障工作,解决留校学生的实际困难;暑假期间教工食堂正常营业。

8.没有放假和没有轮休的教职工,一律按正常作息时间上下班。请各部门做好考勤工作,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三、暑期注意事项

1.学生处、保卫处、后勤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暑、防爆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必须加强师生外出安全教育工作。假期各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暑假期间,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政纪律,干部外出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告和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日程调整安排表(6-8月).doc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文明高校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