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雷锋校区户外智慧宣传终端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进行,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XZG2021-1561
项目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雷锋校区户外智慧宣传终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万元) | 代理服务费(元) |
一 | 1 | 户外智慧宣传终端采购 | 项 | 1 | 50.00 | 6375.00 |
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
售价:¥4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 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
(1)按照<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1)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
银行账号:73190 233 411 0401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7401 5101 8260 0023 331
财务部联系人:周跞
财务电话:0731-84452269
4.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开评标期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本次开评标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开评标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温馨提示:
(1)为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各投标人委派授权委托人最多1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料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确保开标当日居民健康码为绿色,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请各投标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尽量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
(4)近一个月内有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的,必须向代理服务机构特别申报。如不申报,将负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888115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人:吴晗、祝婷、周跞、康艳
电 话:0731-84452269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