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图片新闻 > 正文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第四届学术年会在我院举行

供稿人:唐雄伟责任编辑:何妍2013-10-18点击次数:

会议现场。

    (本报讯)1016日下午,湖南省社会科学界第四届学术年会分会场会议在我院图书馆四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会议由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升主持,我院院长伍中信致欢迎辞,我院常务副院长刘寒波,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肖毅敏,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王学杰教授分别作了专题报告。我院副院长刘建民,湖南省社科联学会处处长李吉初,湖南省社科联经济室主任、副研究员肖艳参加了会议,学院300余名师生认真聆听了专题报告。

会议由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升主持。

    第四届湖南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由主场报告会、专场报告会、分场学术研讨会等组成,主场报告会的主题是“民生·环境·效率”,专场报告会又分为以“经济发展与普惠民生”为主题的经济专场、以“政府管理与行政效能”为主题的管理专场、以“法制建设与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法治专场、以“文化建设与惠民工程”为主题的文化专场、以“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为主题的社会专场和以“毛泽东与湖南发展”为主题的青年专场。在我院举行的分会场会议主题是“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我院院长伍中信致欢迎辞。

    首先,我院院长伍中信热情洋溢地致欢迎辞,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接着,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升分别介绍了三位专家及其在学术领域取得的成绩。之后,三位专家相继作了专题报告。

 

我院常务副院长刘寒波作了题为《“政府购买”的策略选择——基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分析》的专题报告。

    我院常务副院长刘寒波作了题为《“政府购买”的策略选择——基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分析》的专题报告。报告指出,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改革服从和服务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需要厘清的首要问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关“以人为本”、社会公平和公共利益这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价值能否实现。服务型政府下的“政府购买”要有利于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有利于构建廉价高效的政府、有利于强化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目前,“政府购买”尚面临诸如制度保障严重滞后、竞争机制作用难以发挥、“卖主”缺乏独立性、政府的管理能力有限等困难。为此,报告提出了推进“政府购买”的策略,即在路径选择上,按照制度变迁的客观规律,通过释放新制度的报酬递增效应和不断增强其自我强化功能,实现公共服务由“政府包办”向包括“政府购买”在内的多元化供给体系转变;在着力点选择上,作为“买主”,政府基于服务社会的行动逻辑,在“政府购买”过程中,科学合理遴选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购买”到物美价廉的公共服务;具体对策是大力发展“第三方机构”,构建政府与第三方机构间的新型“伙伴关系”,使“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作为“监管者”要搞好制度建设,做好过程管理,完善监管体系。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肖毅敏作了题为《改善政府工作、提升政府效率》的专题报告。肖毅敏认为,改善政府工作、提升政府效率必须做好四件大事:一是理顺政府竞争规则,优化政府行为倾向,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激发政府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积极性。这也是政府工作有效和无效、高效和低效的根本决定因素。资源稀缺不仅是经济生活的起点,也是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起点。人们为取得较多的资源就会发生利害冲突和矛盾,竞争就是解决冲突的基本手段。二是创新政府领导经济过程和维护经济秩序双重职能的升级版,从职能上保证政府做该做的事,不做不用做的事。以法规形式规范政府的融资方式和条件,大幅削弱政府的融资能力,是在基础层面上制约政府做职能范围内的事,不做不该做的事的重要举措。三是走群众路线,从作风上保证政府工作效率。群众路线是为民行政的效率之源,要团结大多数、深入基层,心系群众、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四是打造廉洁政府,从品格上保证政府工作效率。反腐倡廉、厉行节约是人民政府必须具备的基本品格,要通过政府工作的权力制约机制和财务制约机制,形成“不能贪”的体制;通过政府工作的道德约束机制形成“不想贪”的境界;通过政府工作的法律约束机制形成“不敢贪”的环境。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王学杰教授作了题为《建国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工具及其反思》的专题报告。王学杰认为,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工具是道德教育、组织管理、意识形态控制、阶级斗争和法制规范,而我国社会治理工具的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社会治理工具寓于价值、制度和工具三者统一的社会治理体系之中,二是社会治理工具是党政结构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产物,三是社会治理工具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中刚柔相济的政治智慧。对我国社会治理工具,王学杰提出了几个令人反思的主张:第一,应用社会治理工具不仅应当考虑党和政府的政治需要,而且应当尊重人的主体地位;第二,应用社会治理工具不仅应当符合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而且应当考虑社会治理的发展要求;第三,应用社会治理工具不仅应当与基本国情相适应,而且应当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普遍要求相适应;第四、应用社会治理工具时,不仅应当重视它的“工具”的属性,而且应当重视它的伦理属性。

    专题报告结束后,会议进入互动环节。几名在座师生分别就三位专家的专题报告提问,专家们均一一作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