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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求真务实抓整改 促进工作见成效

供稿人:郑谊英责任编辑:何妍2014-10-30点击次数:

    科研处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务实整改工作作为整个教育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建立问题台账,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促进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规办事

    科研处深入系部调研,认真组织召开了教师代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科研主任讨论会,广泛听取了群众反馈意见,并借鉴其他高校的经验做法,针对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考虑学院发展的需要、反映教职员工的呼声出发,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1]45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院发 [2011]46)》、《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 [2011]49)》、《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发 [2011]48)》、《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院发 [2011]50)》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工作中加大了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力度;突出了科研成果向高质量、高档次倾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的理念,做到了有章可循、依规办事。

    二、学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发展势头良好

    2013年,学院组织了第二批院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后备)暨学科(术)带头人的遴选工作。目前,学院拥有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会计学、财政学、计算机应用技术)、5个院级重点建设学科(思想政治教育、金融学、英语语言文学、市场营销、行政管理)、5个院级重点建设学科(后备)(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贸易学、财务管理、应用数学),10位学科带头人、25位学术带头人。

    今年10月,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对我校三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进行了中期检查,结果财政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学科评价为“良好”,会计学评价为“合格”。学院高度重视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积极推进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规划的实施,切实加强了对重点建设学科的指导、投入与管理;学院3个省重点建设学科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经济社会服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示范和推动作用,带动学院创新能力和整体水平实现了显著提升。

    201410月,学院副院长刘建民带领科研处、财务处两部门负责人,先后赴吉首大学、湘南学院考察调研,围绕“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研究平台的管理”、“国家课题的申报与管理”、“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以及“院系两级科研管理体制的构建”等问题,与兄弟院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此次调研,学习了吉首大学、湘南学院科研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照自身不足,查找差距,为进一步地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改革发展、打造标志性学术成果奠定了基础。

    三、关心青年教师成长,设立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为关心、帮扶青年教师的成长,科研处积极回应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青年教师的呼声。为调动我院青年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201410月,学院制定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培养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并于1013,首次启动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建立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确保评审工作规范、公正与透明

    针对重大科研课题信息及时公开,鼓励广大教职工公平申报问题。为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公正与透明,科研处在科研项目评审管理上积极整改,并于今年10月,出台了《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办法》。1010启动了在全院公开遴选项目评审专家的工作。项目评审专家库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项目评审采取专家匿名评审制。参评专家由院纪检监察处的工作人员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般每组由5-9人组成评审小组,其中组长一名。评审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有效确保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五、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

    今年310日至328,省审计厅对我院2012年至2013年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出了我院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了切实有效地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整治工作,我院成立了科研经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科研经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针对省审计厅在“科研经费专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组织各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积极整改。

    1. 进一步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2014年初,针对审计厅在专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如《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强化了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完善了院系两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 加强了项目管理。对2012年至2013年,应结题未结题的项目,通知了项目负责人,目前已结题4项,一部分已办理延期结项手续。此外,今年3月份,对截止2011年应结题未结题的教育厅课题进行了检查和清理。9月份,对截止2008年应结题未结题的社科基金课题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对已结题未结算的两个项目,已督促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结算,共结清项目经费余额7000多元。

    3. 加强了科研经费管理。对照审计厅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范课题经费的报账票据和程序,建立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纵向项目按预算批复执行经费预算,横向项目按合同规定执行经费预算,严格科研外拨经费审批和合同管理,严格科研项目资金细化管理,过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