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16日,保卫处通过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向全院师生发布安全警示:当心骗子冒充老师骗钱!
近期,我院发生了三起电话诈骗案件,其中两起未遂,一起得逞。寒假前,一名男子自称是学院院领导,打电话给会计系2014级某同学借2万元钱。该同学考虑金额巨大,遂将此事告知家长,家长立即联系到该院领导,从而得知,该院领导根本没有打过该同学电话,更不可能提出借钱。该同学这才明白差点上当。本学期开学初,思政课部黄老师和2014级电商班陈同学向保卫处报案,说有一男子冒充黄老师向陈同学借钱,并对黄老师的任课课程非常清楚。陈同学为谨慎起见,马上打电话给黄老师求证,才知是一场骗局。黄老师还说,上学期毕业班论文开题时,也有人冒充他打电话给2011级的魏同学,声称只要交多少钱就让论文通过,所幸魏同学直接联系到黄老师,才避免上当。3月12日上午9时,一男子冒充工商系郭老师向该系2013级某同学借一万元钱,该同学深信不疑,不听同学劝阻,分两次将钱打入该男子提供的账号。之后该同学十分忐忑,在同学的劝说下向郭老师求证,郭老师告知他并无借钱之举。保卫处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将该同学带往咸嘉湖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现已立案侦查。
同类型的案件其他高校也不时发生,受害者多为在校大学生。据2015年3月16日《湖南日报》报道:3月15日上午,湘潭大学兴湘学院一名2014级学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教写作学的符老师,说有急事要向其借1000元钱。该学生感到十分蹊跷,与之巧妙周旋后立即向符老师求证,随后识破骗子伎俩,避免了财产损失。
电话诈骗成为当前校园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广大师生的财产安全,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保卫处警示全院师生:要谨防电话诈骗以及其他形式的诈骗。诈骗分子常用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手机短信、电话、邮寄传递和网络等通信手段,冒充教育、电信局、税务、金融、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人员,虚构提供贫困补贴、提供就业与兼职机会、受骗者卷入经济刑事案件、收到法院传票等实施诈骗;冒充熟人借钱借物。2.伪造钓鱼网站,虚构退税和退费,谎称无担保贷款、虚假中奖、盗用QQ冒充熟人,编造亲朋好友被绑架或发生车祸等方式,诱人上当受骗。3.诈骗分子经常虚构事实,危言耸听,让受骗者心烦意乱,失去辨别能力。诈骗分子通常会以不得泄密为借口,要求受骗者关闭手机,不得与第三人接触,还会谎称银行内部人员也涉案,要求受骗者要保密。同时,诈骗分子会找各种借口阻止受骗者报警或与其他人联系。必要时会代替受骗者将电话转接给假冒的公、检、法机关电话。4.冒充办案人员的诈骗分子通常要求受骗者录制电话口供,套取银行账户和个人信息,并故意让受骗者听到其往来通话,让受骗者感到被牵进案件当中,银行账户资金即将被冻结或没收。诈骗分子会提出为受骗者申请“国家金融保单”等所谓的安全账户,要求受骗者尽快把银行账户的原有资金全部转入安全账户。5.诈骗分子谎称是淘宝客服,打电话给受骗者,以交易冻结为名给受骗者发送链接,要求受骗者按照链接网站提示进行操作,在受骗者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信息输入网站后,划转受骗者网上银行帐户中的资金。6.其他电信诈骗的手段还包括以退学费、社保返现、银行卡透支等为名实施诈骗。
为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保卫处要求各系部辅导员老师利用班会等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案例和防范措施。同时,希望同学们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资料,不可随意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发现可疑信息或接到可疑电话时,要及时向保卫处和公安部门求证;有冒充熟人的,要当面确认;发现上当受骗应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及时报案。
学院保卫处报警电话:88811110;咸嘉湖派出所报警电话:823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