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从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传来喜讯,我院获批2016年湖南省“平安高校”建设立项单位。
本次立项是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工程”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20号)要求而进行的。为了搞好立项申报工作,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这一目标,以落实制度、责任为重点,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成立了党委书记、院长亲自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高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教师、广大学生上下联动,学院与周边社区、派出所内外配合,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狠抓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形成了良好的“人防”工作体系,完善了“物防”工作设施、打造了“技防”安全网络,为申报立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分管副院长马于军精心指导下,保卫处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经过省教育厅组织资格审查、书面评审、答辩评审三个阶段,最终同意我院等13所高校为2016年湖南省“平安高校”建设立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