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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谊英教授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人民监督员代表座谈会

供稿人:伍铁建 摄影:徐敬文责任编辑:何妍2019-12-19点击次数:

(本网讯)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作用,1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各省级院(含军事检察院)的64位人民监督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相关负责人、高检院办公厅、政治部、各业务部门等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省级院案件管理部门(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北京召开了人民监督员代表座谈会,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我校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谊英受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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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谊英教授发言

会上,郑谊英作了代表发言,建议进一步明确人民监督员的法律角色与功能定位,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对人民监督员的权利配置做出深入调查与研究,进一步凝练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权利内容,并作出系统全面安排;待时机成熟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人民监督员法》,确保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对如何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她的发言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鲜铁可等与会领导、代表们的一致认可,认为该项立法建议的提出非常有意义。

据悉,郑谊英自2016年11月受聘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来,多次参加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与监督履职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组曾对郑谊英的履职态度及履职过程中表现出的法律专业素质及案件评查意见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她的工作充分发挥了高校教师专业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为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与完善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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