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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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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供稿人: 责任编辑:陈光辉 2023-09-20 点击次数:


校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学校中心任务,突出服务大局,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新性地开展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各工会开展工作。

2、聚焦主责主业,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坚决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教职工生活品质,管理好工会“职工之家”。

3、履行工会政治责任,强化理论武装,协助校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团结引导广大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凝聚教职工奋进力量,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事业。

4、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教代会”这个主渠道征集广大教职工的诉求,切实解决师生关心的突出问题。

5、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6、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

7、认真做好教职工医疗互助金管理、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加强女工部工作,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

8、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加强工会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工会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9、依法管理使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工会财产,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