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南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与实践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锻炼和培养大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规范竞赛及大创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健全竞赛及大创计划项目激励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学科竞赛是指由国家部委、省级政府职能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团体等主办,旨在提升大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的课外竞赛活动。大创计划项目是指由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高校组织申报评选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等三类。
第三条 学科竞赛分类
学科竞赛共分为A+、A、B、C四个类别,主要参照计分当年或前一年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与研究生学科竞赛通知文件中列入的竞赛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列入的学科竞赛项目名单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省管高校领导班子高质量发展成效评价方案》中列入的竞赛项目进行认定,具体以竞赛举办年份对应的最新适用版本为准。
A+类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A类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B类竞赛项目详见附件3;C类主要包括除A+、A、B类竞赛以外的学科竞赛,其认定由教学单位每年集中申报,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报学校批准,方可计分奖励;体育竞赛由教学单位每年集中申报,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报学校批准,方可计分奖励。
第四条 计分标准
(一)学科竞赛
1.学科竞赛成果计分标准
为鼓励师生参加由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主办的高水平学科竞赛,根据学科竞赛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学校对学科竞赛中指导教师取得的成果进行计分奖励。具体计分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学科竞赛成果计分标准一览表 单位:分
级别 | 等级 | A+类 | A类 | B类 | C类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5 | 9 | 7 | 1 |
一等奖 | 12 | 7 | 6 | ||
二等奖 | 10 | 6 | 5 | ||
三等奖 | 8 | 5 | 4 | ||
省级 | 特等奖 | 8 | 5 | 4 | |
一等奖 | 7 | 4 | 3 | ||
二等奖 | 4 | 3 | 2 | 0 | |
三等奖 | 3 | 2 | 1 |
2.学科竞赛成果计分标准说明
(1)获得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分别视同获得A+类竞赛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上述竞赛如未评等级则按名次计分,第一名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标准计分,第二至四名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标准计分,第五至八名按相应级别的三等奖标准计分;
(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若前期已按低档次给予了计分,则补计其与最高档次分之间的差额;
(4)同一团队或项目组若有多位指导教师,分值由第一负责人分配,下同;
(5)分值为3分及以下只计分、不给奖励,下同;
(6)研究生学科竞赛、体育竞赛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按流程评定,暂未列入附件。
(二)大创计划项目
为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大创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与结项,学校对指导教师取得的成果进行计分奖励,具体计分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计分标准一览表 单位:分
级别 | 总分 | 立项 | 结项 |
国家级 | 3 | 1 | 2 |
省级 | 1 | 0.5 | 0.5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科竞赛及大创计划项目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类别认定、管理评价等。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科研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团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保卫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与人工智能学院,创新创业与人工智能学院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创新创业类竞赛及大创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与人工智能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与经费管理,其中“挑战杯”全国/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与经费管理;其他学科竞赛原则上由牵头二级学院(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经费管理;非学科竞赛由原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经费管理。
第三章 成果管理
第七条 学生在参加学科竞赛及大创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使用竞赛及项目经费购置的非消耗性材料、设备等归学校所有,牵头单位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学校经费制作的相关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由牵头单位负责妥善保管,必要时应移交学校存档。
第九条 组织参加学科竞赛及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竞赛及项目申报结束后,及时整理竞赛及项目成果(论文、作品、专利、软著以及实物等)、获奖证书、媒体资料(视频、图片、新闻报道)以及前期过程材料等,撰写工作总结,并按要求报创新创业与人工智能学院进行审核归档,方可计分奖励。
第十条 所有参与计分的学科竞赛类成果须经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且第一单位必须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第四章 激励机制
第十一条 学生学分认定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或大创计划项目申报的学生可依据竞赛类别、获奖等级与申报立项项目级别,申请认定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其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或大创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可纳入学生工作部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在学生评先评优环节予以体现。与学生所学专业联系较强且获得奖项的竞赛项目或大创计划项目,经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可以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培育。
第十三条 学校遴选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具有开创性、可行性的优秀获奖项目或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孵化培育,协助其进行成果转化与推广。
第十四条 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或大创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的单位,在单位年终或绩效考核中,可以获得相应的分值,具体执行标准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或大创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的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评先中给予适当倾斜,具体执行标准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由创新创业与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原《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A+类学科竞赛项目清单(4项)
2.A类学科竞赛项目清单(41项)
3.B类学科竞赛项目清单(65项)
附件1
A+类学科竞赛项目清单(4项)
序号 | 竞赛项目 | 主办单位 | 备注 |
1 | *○中国/湖南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教育部等/湖南省教育厅 | 原名:中国/湖南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2 | ○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 | 湖南省人民政府等 | |
3 | *○“挑战杯”全国/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 | 单数年举行 |
4 | *○“挑战杯”中国/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 | 双数年举行 |
注:1.标注“*”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正式目录(不包括观察目录)列入项目,下同;2.标注“○”为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省管高校领导班子高质量发展成效评价方案》列入的竞赛项目,下同;3.每年的竞赛项目可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等通知文件进行动态调整,下同。
附件2
A类学科竞赛项目清单(41项)
序号 | 竞赛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 |
2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湖南省教育厅 |
3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 | 中国力学学会等/湖南省教育厅 |
4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湖南省教育厅 |
5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等/湖南省教育厅 |
6 | #○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7 | #○湖南省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8 | #○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9 | #○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0 | #○湖南省大学生写作演讲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1 | #○湖南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2 | #○湖南省大学生日语能力比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3 | #○湖南省大学生英语能力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4 | #○湖南省大学生酒店管理商业策划创意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5 | #○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6 | #○湖南省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7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湖南省教育厅 |
18 | #○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19 | #○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20 | #○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21 | #○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学科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22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 全国工业设计一流专业建设协同创新平台等/湖南省教育厅 |
23 | #○湖南省大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24 | #○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等 |
25 | #*○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湖南省大学生测绘综合技能大赛 | 中国测绘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 |
26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等/湖南省教育厅等 |
27 | #○湖南省大学生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28 | #○湖南省大学生智能导航科技创新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29 | #○湖南省大学生数字媒体创意设计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30 | #○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31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湖南省教育厅 |
32 | #*○全国/湖南省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 上海外国语大学/湖南省教育厅 |
33 | #○湖南省大学生四流融合数智应用竞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34 | #○湖南省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35 | #○湖南省大学生材料创新设计暨现代金相技能大赛 | 湖南省教育厅 |
36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 中国统计教育学会等/湖南省教育厅 |
37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 教育部等 |
38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等 |
39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教育部 |
40 |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 教育部等 |
41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 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 |
注:1.标注“#”为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通知文件中列入的竞赛项目(2025年为37项,未来每年可根据通知文件进行动态调整);2.针对同一个竞赛,若省赛为A类竞赛,则国赛自动为A类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