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发布日期:2020-08-04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人。

2.申报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近五年内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或奖励的教师。

推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材料报送

①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

②材料上报日期:申报材料于2020年8月6日12点前报送到人事处。

联系人:刘建发,电话:88811756。

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