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精神,按照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和整体部署,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促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树立科学的语言观,培养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文化自信,努力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原则
(一)爱国爱校、示范引领
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素质教育的轨道,提高广大青少年的人文素养,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逐步提高应用规范化语言文字水平的过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审美教育的过程。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是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体教职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以点带面、促进教学
通过示范校创建活动,规范我校教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技能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迸一步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
(三)规范指导、结合实际
对照湖南省语委下发的《湖南省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指导标准》(湘语办【2017】5号),结合我校实际,完成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科学发展5个一级指标,工作机构、长效机制、校园环境、经费保障、规范意识、教师能力、学生能力、教学活动、文化传承、法制宣传、推广普及、科学研究、创新实践13个二级指标的工作任务。
三、总体目标
(一)学校目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发挥高等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确保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在2020年前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力争在五年内创建省、国家级规范化示范校。
(二)教师目标
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
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湘愚 伍中信
成 员:刘征 杨安娜 全承相 陆初卿 余新明 杨楷 彭程甸 李铁群 林铁 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下设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征兼任
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兼职行政2人(联络、财务)、兼职测试员4-5人。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的测试员专门负责配合完成日常工作,教学兼行政,按半个编制工作量标准,每年核减225课时教学工作量。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管员(教学兼行政)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二)部门联动、明确分工
党政办负责统筹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纳入业务管理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实施管理,负责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工作;负责学生语言能力建设,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中,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负责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宣传部负责宣传普及,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利用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推广宣传。
人事处负责教职员工语言能力建设,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养方案,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考核与教职工业务考核相结合。
校团委、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活动,包括创建校园语言文化景观,组织中国诗词大会、规范汉字书写大会、中华经典诵读等品牌活动,组织推普周宣传活动、书法名家进校园等活动。
人文与艺术学院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测试员队伍建设,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创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试工作以及相关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教学工作。
科研处负责科学研究,设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给予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与外语教学专项课题同等待遇。
财务处负责经费保障与管理。
五、主要任务
1.出台一系列制度。为确保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深入开展,建议学校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决定》《语言文字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
2.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定期召开校级语言文字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语言文字工作,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教学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把语言文字规范作为学生推优评优指标、文明班级评比指标,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鼓励。
3.创建校园语言文化景观。有永久性的宣传标语,有经常性的宣传阵地。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各种媒体和相关社会活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语言文字咨询服务和应急援助。推普周宣传活动、中华经典诵读、书法艺术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常态化。
4.构建通用语言能力教育体系。构建以大学语文、演讲与口才必修课为核心,辅以中国传统文化概要、国学与智慧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选修课程的显性教育课程体系,以制度、环境、竞赛为主体的隐性教育课程体系,给予通用语言技能竞赛与学科专业竞赛同等待遇;利用数字化校园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语言教育信息化体系,推行信息化教学改革;构建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能力测试、汉语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将大学生语言素质达标作为大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
六、时间安排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时间安排 | 备注 |
工作机构 | 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办公室。 | 2018年4月 | |
制度建设 | 出台并完善一系列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定期进行总结评比。 | 2018年6月前 每年年初计划年底总结 | 后期由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完善相关制度 |
校园环境 | 设置永久性的宣传标语; 经常性的宣传阵地(校园网、广播站)。 | 2018年12月前
| 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定期更新 |
队伍建设 | 学校测试员队伍符合相关要求。 | 每年8月送培 | |
宣传普及 | 教职工、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政策。 | 每年9月进行推普宣传周活动 | |
教师能力 | 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 每年10月举办语言能力专题讲座 每年上半年举办一次教师语言能力竞赛活动 | |
学生能力 | 构建通用语言能力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生语言素质。 | 每年4-5月、9-10各举办一次全校性中华经典诵读、演讲比赛等活动 每年6月、12月举行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 2019年启动汉字应用能力测试 |
科学研究 | 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教育与评价体系。 | 每年3月定期举办一次专题研讨会 | |
创新实践 | 开展一系列创新实践活动。 |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 | |
评估检查 | 完成省普通话测试站目标管理评估考核工作; 申报并完成省语言文字达标评估考核工作。 | 每年12月份
根据学校工作进展实施情况设定 |
七、工作保障
1.学校安排专门的办公室,配置必要的办公用品(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等);
2.按每年5万元预算,用于办公室日常开支、学生活动、师资培训、会务费等,确保语言文字工作正常运转;
3.学校每年从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按标准所收缴费用中扣除6.75%作为管理费,全部返还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确保语言文字工作正常运转。
附件: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管员(教学兼行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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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8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政办 2018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管员(教学兼行政)工作职责
1. 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完成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测试中心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各项日常工作。
3.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学校领导要求,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活动实施方案。
4. 配合办公室主任,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测试中心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能力测试、汉语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的报名、培训 、测试、成绩登录、证书发放等工作。
5. 配合办公室主任,按照学校及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测试中心要求完成各项评估、检查、竞赛、活动、科研等任务。
6. 配合办公室主任,协调并敦促学校各职能部门完成语言文字各项工作,负责所有资料的归档整理。
7. 配合办公室主任,完成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各项活动总结、表彰等工作。
8. 完成办公室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