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供稿人:发布日期:2019-06-18

各二级党组织:

    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党建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和贡献,学校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比例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校所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从事党务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以及党务部门工作人员;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全体教职工正式党员与学生正式党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占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5%,优秀党员占党员总数的15%,优秀党务工作者占党务工作者总数的20%。

    全校共评选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2个,教工支部3个,学生支部2个),评选4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17名优秀共产党员(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政治责任,有力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党委的决定、决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组织力,始终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

    2.党员队伍好:能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有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员思想和工作汇报制度等,党员发展工作及教育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整体素质较,党员服务意识较强,党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组织活动正常、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4.工作业绩好: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本部门党建工作与发展工作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工作成绩显著,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较威信,工作措施师生拥护,工作作风师生满意,工作实绩师生认可,群众满意度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坚定信念宗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能自觉参加本单位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工作受到好评。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带头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做到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师党员保质保量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好,管理岗位党员服务态度、工作效果好,学生党员勤奋学习、综合素质好。

    3.带头服务师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意识形态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法规及学校、本单位规章制度。评选期内(2017年6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没有受到过学院各职能部门违纪通报及以上处分,无赌博行为,无旷工现象,病、事假累积不超过15天。

    5.带头弘扬正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崇德尚礼,团结互进,砥砺品德。在创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中发挥表率作用,廉洁自律。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了具备优秀党员的标准外,还应具备:

    1.政治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

    2.纪律过硬:带头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和维护党纪党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党的形象,践行党的宗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3.业务过硬: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和岗位工作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真钻研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举措、方法和途径,业务精湛,开拓创新。

    4.作风过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踊跃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担当敢为。践行“三严三实”,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四风”,带头干实事、说实话、出实招、创实绩。带头执行党内生活制度,永葆共产党员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5.业绩过硬: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开展党务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把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及评选比例提名,并撰写推荐材料;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支部提名,撰写先进事迹材料,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讨论并根据评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二)学校党委成立考评小组对提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审议,按评选名额,向学校党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

    (三)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四、评选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评选工作中,通过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方式,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党组织和个人评选出来。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人选不应重叠。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三)把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与党建工作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扎实有力地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切实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的过程,努力营造树典型、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

    (五) 推荐对象应填写推荐审批表(附件2、3、4)一式两份,并附推荐对象的详细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所有材料以A4纸张双面打印,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各项材料应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逾期未报材料,视为弃权;上报的推荐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名额作废不另行补报)。

五、表彰和奖励

   在各党总支、支部民主推荐基础上,学院党委将通过考察、评审、研究、公示等程序确定表彰对象,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及奖金,并从中推选出特别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到上级党组织进行表彰。

 

附件:

1.201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2019年度先进党总支(支部)申报审批表

3.201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201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019年6月15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1:2018-201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18-201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_2018-201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4_2018-201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关于评先表彰2017-201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