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遴选条件
各推荐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2021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高层次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
4.人选应注重向思政课教师倾斜。
三、推荐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校人事处;再由学校组织学术机构遴选后,将遴选结果及候选人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教科院。
四、相关要求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是教育部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项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荐遴选工作。要广泛发动、择优推荐。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推荐结果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可参照《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中所列项目进行提供。
2.请各学院于2021年5月13日16点前将纸质材料送至人事处521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贺飞,88811004。
附件: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_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推荐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2_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