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本院学生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本院的各项宣传工作。
5、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本院党政干部和辅导员的推荐、考察和聘任工作。
6、做好本院教职工选派出国、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7、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8、协助院长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9、校党委赋予的其他职责及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