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岗位职责

供稿人:发布日期:2017-11-22

1、全面负责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计划安排本院招生就业工作。

3、负责本院的人员配备工作,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

5、负责本院实验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审核工作。

6、审批本院各项经费预算和本院各项经费开支。

7、负责本院教科研工作。

8、组织和领导本院年终考核工作和职称聘任工作。

9、积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