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正文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于学生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评价办法

来源: 时间:2025-07-03 作者: 点击:


 

 

 

湖财教发〔20252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于学生学习成果导向的

教学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教育理念,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学习成果的持续优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评价,涵盖教学质量监控、教师教学评价、二级学院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比赛获奖、发表论文、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多维度成果。

2.系统性原则。构建涵盖教师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结果全链条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3.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明确、具体,评价过程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实施。

4.指导性原则。评价结果用于指导教育教学改进,促进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

第二章 评价内容与指标

第四条 学习成果定义

学生学习成果是指学生在一定学习周期内,通过教学活动所获得的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具体包括学习成绩、比赛获奖、发表论文、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第五条 评价内容

一、学习成绩

1.课程成绩。学生课程考试、考核的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等。

2.学业绩点。学生所学课程的加权平均绩点,反映学生的整体学习水平。

二、比赛获奖

1.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项。

2.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在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得的奖项。

三、发表论文

1.学术论文发表。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各类学术论文。

2.会议论文发表。学生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包括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论文。

四、实践能力

1.实习实训表现。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表现,包括实习报告、实习单位评价等。

2.专业认证与技能证书。学生获得的专业认证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五、综合素质

1.思想品德。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等。

2.文体活动。学生在运动会、文艺比赛、社团活动等文体活动中的表现。

3.志愿服务。学生参与 “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志愿服务的情况。

第六条 评价指标

一、学习成绩评价指标

1.课程通过率。各门课程通过考试的学生比例。

2.学业绩点分布。学生学业绩点的分布情况,包括绩点平均值、绩点中位数、绩点众数等。

3.优秀率与及格率。各门课程成绩优秀(≥90分)和及格(≥60分)的学生比例。

二、比赛获奖评价指标

1.获奖等级与数量。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的奖项等级和数量。

2.获奖覆盖率。参与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比例。

3.竞赛影响力。竞赛的级别、规模、影响力等。

三、发表论文评价指标

1.论文发表数量。学生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

2.论文发表质量。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影响因子、被引次数等。

3.论文创新性与实用性。论文的创新性、实用性及对学科发展的贡献。

四、实践能力评价指标

1.实习实训评价。实习实训单位的评价意见、学生的实习报告质量等。

2.专业认证与技能证书获取率。学生获得专业认证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

3.实践项目参与度。学生参与实践项目的数量、质量及成果。

五、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1.思想品德评价。通过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等方式,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

2.文体活动表现。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获奖情况、参与程度等。

3.志愿服务时长与效果。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服务效果及社会评价。

第三章 评价方法与流程

第七条 评价方法

一、定量评价

采用数据统计、量化分析等方法,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比赛获奖、发表论文、实践能力等进行量化评价。

二、定性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方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进行定性评价。

三、综合评价

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对学生学习成果的综合评价。

第八条 评价流程

一、准备阶段

1.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目的、内容、指标、方法和流程,制定详细的评价方案。

2.组建评价团队。成立由教学管理部门、二级学院、专家教授等组成的教学评价团队。

二、实施阶段

1.数据采集。通过教务系统、竞赛管理系统、实习实训管理平台等渠道,采集学生的学习成绩、比赛获奖、发表论文、实践能力等数据。

2.问卷调查与访谈。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反馈意见;开展师生访谈,深入了解教学情况。

3.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软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对问卷调查和访谈结果进行定性分析。

三、反馈阶段

1.形成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详细的教学评价报告,明确优点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2.反馈评价结果。将评价报告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师及学生,促进教育教学改进。

四、改进阶段

1.制定改进措施。针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不足,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

2.实施改进措施。二级学院、教师及学生根据改进措施,开展教育教学改进工作。

3.跟踪改进效果。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四章 评价结果与运用

第九条 评价结果

根据评价方法与流程,形成对学生学习成果的综合评价结果,包括学习成绩、比赛获奖、发表论文、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及综合评价等级。

第十条 评价结果运用

一、对教师的评价

1.教学业绩考核。将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教师的职称晋升、薪酬调整等挂钩。

2.教学反馈与改进。针对评价结果中反映出的问题与不足,为教师提供具体的教学反馈与改进建议。

二、对二级学院的评价

1.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将评价结果作为二级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与学院的年度考核、资源配置、经费支持等挂钩。

2.教育教学改革。针对评价结果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与不足,推动二级学院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三、对学生的评价

1.学业指导与规划。根据评价结果,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与规划建议,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与方向。

2.奖学金与荣誉评定。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授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于学生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5417       


附件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于学生学习成果导向的

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重点

评分细则

学习成绩

课程通过率(8分)

各门课程通过考试的学生比例

1.通过率≥90%,得7分;
  2.80%≤
通过率<90%,得6分;
  3.60%≤
通过率<80%,得5分;
  4.
通过率<60%,得0分。

优秀率与及格率(8分)

各门课程成绩优秀(≥90分)和及格(≥60分)的学生比例

1.优秀率≥30%且及格率≥95%,得7分;
  2.20%≤优秀率<30%且90%≤及格率<95%,得6分;
  3.
10%≤优秀率<20%80%≤及格率<90%,得5分;
  4.
优秀率<10%或及格率<80%,得3分。

比赛获奖

获奖等级与数量(8分)

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的奖项等级和数量

1.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且数量多,得7分;
  2.
获得省级奖项且数量较多,或国家级奖项但数量一般,得6分;
  3.
获得校级奖项且数量一般,或省级奖项但数量较少,得5分;
  4.
获奖数量少且级别低,得3分。

获奖覆盖率(7分)

参与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比例

1.获奖覆盖率≥30%,得6分;
  2.20%≤
获奖覆盖率<30%,得5分;
  3.10%≤
获奖覆盖率<20%,得4分;
  4.
获奖覆盖率<10%,得2分。

竞赛影响力(7分)

竞赛的级别、规模、影响力

1.竞赛为国家级及以上且影响力大,得7分;
  2.
竞赛为省级且影响力较大,得6分;
  3.
竞赛为校级或地区性且影响力一般,得5分;
  4.
竞赛级别低且影响力小,得3分。

 

 

 

 

 

 

 

 

发表论文

论文发表数量(8分)

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

1.发表多篇SCIEICSSCICSCD等核心期刊论文,得7分;
  2.
发表一定数量的核心期刊论文或非核心期刊论文较多,得6分;
  3.
发表论文数量一般,得5分;
  4.
发表论文数量少,得3分。

论文发表质量(7分)

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影响因子、被引次数

1.论文发表在顶级期刊且影响因子高、被引次数多,得6分;
  2.
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且影响因子较高、被引次数较多,得5分;
  3.
论文发表在非核心期刊但有一定影响力,得4分;
  4.
论文发表质量低或被引次数少,得2分。

论文创新性与实用性(6分)

论文的创新性、实用性及对学科发展的贡献

1.论文具有高度创新性和实用性,对学科发展贡献大,得6分;
  2.
论文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性,对学科发展有一定贡献,得5分;
  3.
论文创新性或实用性一般,得4分;
  4.
论文缺乏创新性和实用性,对学科发展贡献小,得2分。

实践能力

实习实训评价(8分)

实习实训单位的评价意见、学生的实习报告质量

1.实习实训单位评价高且实习报告质量优秀,得7分;

2.实习实训单位评价较高且实习报告质量良好,得6分;
  3.
实习实训单位评价一般且实习报告质量一般,得5分;
  4.
实习实训单位评价低或实习报告质量差,得3分。

专业认证与技能证书获取率(6分)

学生获得专业认证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

1.获取率高且证书级别高,得6分;
  2.
获取率较高且证书级别一般,得5分;
  3.
获取率一般,得4分;
  4.
获取率低,得2分。

实践项目参与度(8分)

学生参与实践项目的数量、质量及成果

1.参与多个高质量实践项目且成果显著,得7分;
  2.
参与一定数量实践项目且质量良好,得6分;
  3.
参与实践项目数量一般或质量一般,得5分;
  4.
参与实践项目数量少或质量差,得3分。

 

 

 

 

 

 

综合素质

思想品德评价(7分)

通过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等方式,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

1.思想品德表现优秀,得7分;
  2.
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得6分;
  3.
思想品德表现一般,得5分;
  4.
思想品德表现较差,得3分。

文体活动表现(6分)

学生在运动会、文艺比赛、社团活动等文体活动中的表现

1.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且获奖多,得6分;
  2.
在文体活动中表现良好且积极参与,得5分;
  3.
在文体活动中表现一般,得4分;
  4.
很少参与文体活动或表现不佳,得2分。

志愿服务时长与效果(7分)

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服务效果及社会评价

1.志愿服务时长长且服务效果好、社会评价高,得7分;
  2.
志愿服务时长较长且服务效果良好、社会评价较高,得6分;
  3.
志愿服务时长一般或服务效果一般,得5分;
  4.
志愿服务时长短或服务效果不佳,得3分。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
©2017  湘ICP备18011312号-1;湘教QS3-200505000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