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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1-18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

为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调动学生学习专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个人特长,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27号)与《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补充规定》(湘财院校发[2020]1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1.比例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转出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招生总人数的13%(含转入财务管理数字班、ACCA、CFA的学生),但同一专业大类(其中工商管理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类统一合为财经大类)专业互换人数不受此指标控制。

 2.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转专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在各学院网站和办公系统发布。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3.集中办理原则。各学院集中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第12周-14周。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允许申请转专业:

1.确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思想品德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高考类别指普通物理类、历史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或不分类别);

4.身体条件符合拟接收专业体检标准或相关要求。

三、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1.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牵头组成,负责根据学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关专业的考核方案,方案应包含考核原则、办法、时间、地点及各专业接收人数、转专业负责人等信息。

2.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监察小组,监察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院团委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并应吸收本学院各专业学生代表参加,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的申诉等。

3.各二级学院应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统一组织考核(学院自行确定考核方式),考核重点可放在学生拟转专业基础素质及专业特长上,考核的各个环节应由专人负责。当申请转专业人数少于转入专业计划数和转出专业可转出指标数的,拟转入学院可采取面试等方式考核。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集中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学校于2021年11月2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和办公系统上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由学生本人于2021年11月20日-12月9日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并由学生现在所在的班级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于12月10日转交拟转出学院(即学生现在所在的学院)教科办,经拟转出学院审核同意盖章后,由转出学院教科办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转交拟转入学院审核,由拟转入学院审核汇总(见附件2)并公示一周。

2. 2021年11月26日(第十二周星期五)前,各二级学院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转专业具体事务,并及时将转专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盖)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并传达转专业过程中的相关通知要求、向教务处报送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附件3)、组织拟定学院相关专业的考核方案、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雷锋学院接受学生咨询、统计汇总转专业数据、办理转专业审批手续等。各二级学院须在11月30日(第十三周星期二)前将各专业考核方案(含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及报名条件)交教务处审核。

3. 2022年1月16日(第十九周星期日)前,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按“择优录取,遵循志愿”的原则,初步确定拟转专业学生的名单(附件4),并将名单报送教务处汇总复审。教务处复审后将复审通过的名单返回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在部门网站上和办公系统上公示一周。

4. 2022年1月25日前,教务处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报到的通知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转专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申请表》上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厚生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职高对口、休闲体育专业、“专升本”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3.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应建议申请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的风险。

4.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学校纪委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转专业咨询电话:0731-88811331;监督电话:0731-88811107。

附表1-4下载.docx

附件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入学

时间


学号


所在班级


联系电话


转出

学院


拟转出

专业


申请转入学院


申请转入专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转出

学院

意见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转入

学院

意见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公示表

学院名称(公章):经办人签字:        院长签字: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年级

转出专业

申请转入专业

联系电话

















































































































































(此为样表,请用EXCEL制表)

说明: 本表由拟转入学院填写,并公示一周。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集中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学院名称(盖章):   经办人:     院长签字:

序号

专业名称

年级

现有在籍学生人数

班级数

转入控制人数

转出控制人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此为样表,请用EXCEL制表)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公示表

转入学院名称(公章):             经办人签字:                转入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学号

年级

转出专业

转入专业

考核成绩

面试成绩

其他

总成绩

备注


























































































































(此为样表,请用EXCEL制表)

说明: 本表由转入学院填写,按专入专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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