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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和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4-26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批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现就做好我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和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

(一)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1.推荐范围与课程类型

推荐课程必须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所有推荐课程从已立项的2019年和2020年省级一流课程中进行遴选(不含已认定为国家级的一流本科课程,含2019年认定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课程不得变更课程类别和课程类型。

2.推荐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按照限额推荐+奖励指标确定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遴选推荐限额。我校2019年、2020年已立项省级的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4门可推荐2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三类一流课程共29门可推荐9门,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一流课程1门全部推荐,因学校2019已有两门课程为国家级一流课程,给予奖励指标1门,总共可推荐13门。

3.课程要求

具体要求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批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准备

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做好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附件2)。

二、工作程序

(一)第二批国家级本科一流课程:各教学单位根据现有省级一流课程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向省厅推荐

(二)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各教学单位遴选,择优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分别确定校级一流课程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仔细研读认真领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拟申报的一流本科课程要组织反复打磨,确保成功率。

(一)第二批国家级本科一流课程:各教学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交教务处刘莹,申报书一式五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刘莹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2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二级学院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只需要电子版)、五个类别申报书(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一式一份)。各类材料全部装订成一册,无需纸袋。

联系人:刘莹、叶景,联系电话:88811895,电子邮箱:245058250@qq.com。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做好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做好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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