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
为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请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组织完成本学院、教学部门2019-2020-2学期教学工作量填报和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 教学工作量的填报原则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19年1月修订)》(湘财院校发[2019]10号)执行;
2. 线上教学工作量填报原则上等同线下课堂教学情况,但授课教师如存在与原教学安排不一致的合班教学情况,应据实填写,并按实际合班系数折算,各学院、教学部门要认真审核;
3. 本学期开设,但因受教学条件限制,未能结课的情况,据实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
4. 本学期因疫情影响和教学条件限制未能开设的课程,在备注栏填写;
5. 2019年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立项的课程教学按正常教学情况填报,2020年底视项目考核或结项情况,项目负责人另行补报相应工作量;
6. 各学院、教学部门应对2020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分类别汇总,并对存在的特殊情况进行备注说明。
附件:
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19年1月修订)(湘财院校发[2019]10号)
2. 一、二、三线教学工作量表
3. 2020年(上)教学工作量情况统计表
关于2020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填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docx
2020年(上)教学工作量情况统计表.xlsx
一、二、三线教学工作量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