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线上教学工作实际,考虑到下学期开学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为尽力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对本学期期末课程结业考试(考核)和上学期补考(缓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探索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期末课程结业考试(考核)工作和补考工作。按照“一院一策、一课一策、一班一策”的要求,尽量做到考核要求不打折扣、考核形式灵活恰当、考核结果规范公正。
二、基本原则
1.应考尽考的原则;
2.分散组织的原则;
3.灵活多样的原则。
三、考试形式
(一)期末课程结业考试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主要采用线上考核的形式,集中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超星泛雅平台hufe.fanya.chaoxing.com)上进行。所有课程毋需完全依赖教学大纲,可根据课程特点和线上教学与考试(考核)工作实际,在线上教学结束后,采用论文(报告)考核、口试考核、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方式进行。
1.论文(报告)考核。课程可采用结课论文、调研报告、科研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考试)。考核(考试)的论文和报告应由课程负责人统一考核范围、撰写格式和内容要求等,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30%(考核论文或报告可附检测报告结果)。
2.口试考核。对于一些课程,可由课程组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利用钉钉、腾讯会议、QQ群等学生较为熟悉的线上工具,就课程主要知识点进行口试考核。采用该种方式的任课教师,应注意扩大试题题库容量,考试(考核)时随机抽取提问,禁止学生之间相互询问口试题目,防止泄题,做好考试(考核)过程的记录(录像)工作。
3.校外在线教学平台课程修读考核。全部采用校外在线教学平台进行线上教学的通识类选修课程,可以用校外在线教学平台的课程修读成绩作为期末考核(考试)的成绩。
4.闭卷(开卷)考试。对本学期由任课教师采取录播、直播等形式教学的课程,也可以选择闭卷或开卷考试。只有一个教学班的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由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间段自主组织完成,不做统一安排;涉及到多个教学班级的课程考试可以出同等难度的A、B、C、D等多套试卷分班考试,也可以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汇总,由教务处集中安排时间考试。
(二)上学期课程补考(缓考)
主要采用线上考试和课程教学大纲考核要求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命题
1.所有课程的考核要按照线上教学的特点与要求,科学调整试卷结构,重点考察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形成性评价比例,增加线上考核环节,提高线上学习成绩比例。任课教师要保存好平时学习成绩和期末考试(考核)成绩的相关记录,给予成绩的依据充分。
2.所有任课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具有创新性的线上考核方式,增加主观题分值,主观题比重不得低于50%,适度增加综合设计性、应用性、开放性、探究性、案例分析等题目,试题答案不得从教材和资料中直接获取,不得出名词解释等概念性、定义性题型。
3.命题的难易程度要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线上学习水平,题量、难度要适中。
4.所有试题需经系(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确保试卷质量。
五、考试组织
(一)期末课程结业考试
1.所有课程的考试确定在6月15日至7月1日之间进行,其中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或任课教师组织的考试集中在6月15日至6月28日,6月29日至7月1日,集中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具体组考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本学期期末考试的专门班子,尽快对课程考核进行摸底,根据线上考试的特点创新考核方式和组考、监考方式,并制定考核方案,在6月5日前,填写《XX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统计表》(见附件),将本单位课程结课时间及自行组织考试相关信息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并汇总需要考试中心统一协调安排的考试课程,待考试中心作统一安排后下发各学院。坚持以生为本,各教学单位需至少提前一周将考试考查安排通知待考的年级专业班级,要求学生作好考试准备,及时让学生了解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前准备等相关考试安排,但不允许划定考试范围。
2.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的考试,要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预案,在考试前应对所使用的考试平台进行考前测试,正式考试需按照已确定的时间安排进行。
3.结合线上考试的特点,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要明确考试规则,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监督,严把考试关,作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加强诚信教育,防止大面积出现舞弊和集体舞弊现象发生。
4.各教学单位须提醒任课教师在考核完成五日内完成期末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院须于7月6日前审核提交完成(7月6日晚23:30系统将自动关闭)。
5.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师生的在线考试培训工作。同时做好课程考试应急处理预案,做好每门课程考试测试、答题、提交等环节的周密安排。
(二)上学期课程补考(缓考)
由教务处考试中心集中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在7月4日至6日。
六、特殊情况处理
1.少部分课程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线上考试,需要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报二级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
2.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线上考试的学生,由本人提出延缓考试申请(缓考申请表从教务处官网下载),报各二级学院教科办,并同时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缓考,经二级学院同意后汇总并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安排在适当的时间进行现场考试。
七、线上闭卷考试要求
(一)考前准备
1.设备准备
满足“双机位”要求。考生需准备2部安装iOS系统或Android系统的手机或平板电脑(下称“设备”),手机或平板电脑、充电宝等均需充满电。除浏览器和微信APP或QQ外,还需安装超星学习通软件和钉钉、腾讯会议等相关软件。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或其他方式固定设备,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意外情况,致使设备跌落。具体情况如下:
(1)主机位。主机位可以是手机或平板电脑。主机位用于考生登录超星学习通系统、QQ群、微信群等,查看试题,主机位上要提前安装好超星学习通APP和相关软件。
(2)辅机位。辅机位作考试监控,辅机位使用手机,提前安装钉钉、腾讯会议等相关软件,辅机位设备放置在考生后方45°或指定角度拍摄,确保监控范围覆盖主机位屏幕、考生答题区域和考生脸部,待监考老师确认后辅机位安装完成。
2.网络准备
建议使用4G/5G网络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考试,并注意选择信号良好的位置。可用设备访问www.speedtest.cn进行测速,上传、下载网速能稳定在5 Mbps。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手机或平板应同时使用wifi和手机流量,并打开流量热点。请特别注意网速,避免多人共享同一WIFI路由器而导致网络不稳定。
3.环境准备
考试应在相对独立房间,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进入考场;环境光线明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看清考生及周围的环境;室内不得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关闭室内电视、音响、闹钟等设备;关闭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
(二)考试流程
1. 身份验证。学生须提前20分钟做好相关准备,并用辅机位打开钉钉等监控软件,登录软件,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正对辅机位手机摄像头,保持姿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身份证图片及身份证号码清晰。不得遮挡脸、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身份证与头部在摄像头范围内,待监考老师拍完照后宣布验证完毕可将身体归位。
2.作答。考生考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上好厕所,调整好身体,准备好A4答题纸和草稿纸,准备好考试设备,安装好相关软件;手持辅机位设备绕房间一周,确保考场独立、无其他人在场;打开主机位设备中的学习通软件,进入考试所在班级,进入考试页面,然后按监考员指令完成相关操作。
考试全程考生应保持在摄像头范围内,不得离开摄像范围,中途不得离场(包括上厕所)。学生中途离开考室视为违规。
3.交卷。考生可以有两种方式提交答卷。一是直接在学习通的考试系统中作答,客观题可直接作答,主观题可根据学习通考试系统的要求逐题提交答案,若无法在考试系统中作答的主观题可以在答题纸上作答后再拍照逐题上传。二是在考试过程中将主、客观答案按题目顺序写在答题纸上,编好题号,填写学号姓名班级,待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后,用手机拍照将答卷在4分钟以内发送给监考老师,超过4分钟发送视为违规。
八、签署承诺书
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在考前必须签署《考生线上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拍照后将电子文档发给各二级学院教科办存档。
九、考试资料归档
因为疫情的影响,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湘财院校发[2019])12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次期末线上考试考核方式多样化信息化的实际情况,做好平时成绩的记载、收集和归档支撑平时成绩的学生答题试卷、参考答案、评分依据等材料。原则上优先考虑用纸质文件归档,如无法用纸质文件归档的材料,各教学单位需按照要求做好电子归档并列好清单。
教务处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XX学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统计表
序号 | 考核科目 | 出卷教师 | 出卷教师电话 | 考试对象 | 考核方式 | 考试平台 | 结课时间 | 拟考试时间 | 教务处统一排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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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考试对象”注明考试试卷相同的全部“年级专业或班级”;“考核方式”栏注明该科目的考核方式“课程论文”、“口试”、“闭卷考试”或“开卷考式”;“考试平台”栏注明“超星”或者“建群”;“教务处统一排考”栏注明“是或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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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考生线上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9-2020-2学期补考/期末考试的考生,在此我郑重承诺:
1.我已清楚了解,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及其他违规行为都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我已清楚了解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承诺严格执行。
3.我承诺提交的考试诚信承诺书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4.我承诺考试过程中,没有其他人员进行协助,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
5.我承诺不对考试过程录音、录像;考试完成后,不将考试内容向其他人透露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
承诺人: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