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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二级学院学业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0-08 作者: 点击:

校属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湘财院【201646号)、《 关于对2018-2019学年学业指导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的通知》(2019617日发)的有关要求,学校将于2019109日下午3点对各二级学院开展2018-2019学年学业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对象、地点、评委

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

检查地点

检查人员

2019109下午3

(在124办公室集合)

 

厚生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办公楼614

评委:凌飞、林铁、范国兵、李茂华、罗永恒、梁辉煌、罗四维、杨健、肖平飞、孙光、王牡娣、尹向飞、汪小英

 

公共管理学院

办公楼420

工程管理学院

办公楼223

工商管理学院

办公楼406

财政金融学院

办公楼101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办公楼310

会计学院

办公楼201

外国语学院

办公楼321

人文与艺术学院

办公楼8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办公楼803

体育学院

体育馆231

经济学院

办公楼1003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

1、本学年学业导师工作计划、日常工作记录、会议纪录活动方案和总结、学业导师工作总结;2、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和工作总结是否规范;3、指导过程性材料情况,如填写《学业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4、建立健全学业指导工作档案;5、指导活动做了相关的宣传报道;6、学业指导工作效果等;7、材料是否做到按时上交。

(二)指导工作及活动内容

1、对大一新生,进行哪些学业适应和规划指导的活动;2、对大二、大三学生进行哪些创新和实践辅导;3、对大四毕业生,进行哪些学业发展和就业辅导;4、对学生开展哪些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指导;5、为学生提供了哪些个性化的学业指导,典型事项、典型个人;6、开展了哪些其他的学业指导活动,典型活动。

(三)学业指导工作课时量

1、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学业指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2、分散指导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总计不少于32学时。

(四)各二级学院对学业指导工作自行考核及等级核定

各二级学院学业对学业指导导师工作进行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填写《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统计表》。(经教务处审核后作为教师学业指导工作量的计算依据)

三、检查考核方式

每位评委按照《学校学业指导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的标准,对每各二级学院(本学院除外)学业指导检查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教务处学业指导办公室汇总统计汇总,并对此次专项检查做出考核结果的通报。

 

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已做修订,等该文件发文后再对2019-2020年学业指导工作做出相应安排。

 

教务处

            2019930

 

附件1

学校学业指导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

指标

分值

内容及依据

基础工作

(每项4分)

20

1、本学年学业导师工作计划、日常工作记录、会议记录、活动方案和总结、学业导师工作总结;2、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和工作总结是否规范、指导过程性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如《学业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填写等;3、学院建立学业指导领导机构、健全学业指导工作档案;4、指导活动做了相关的宣传报道;5、材料是否做到按时上交。

指导工作及

活动内容

(每项5分)

30

1、对大一新生,进行哪些学业适应和规划指导的活动;2、对大二、大三学生进行哪些创新和实践辅导;3、对大四毕业生,进行哪些学业发展和就业辅导;4、对学生开展哪些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指导;5、为学生提供了哪些个性化的学业指导,典型事项、典型个人;6、开展了哪些其他的学业指导活动,典型活动;

集中指导次数

(有指导但次数不足的少1此扣2分,扣完为止)

20

集中指导的次数是否达到学校要求。

(要求为: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

分散指导学时

(有指导但课时量不足少1个学时的扣1分,扣完为止)

20

分散指导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总计不少于32学时

 

二级学院对学业指导工作自行考核及等级核定工作

10

1、学院考核后评定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填写《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统计表》

注: 1、考核内容的以各学院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

     2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2

 

学业指导工作二级学院考核评分表

 

学年: 2018-2019               评委:                                      

学院

评分(100分)

总分

基础工作

20分)

指导工作

30分)

次数量

20分)

学时量

20分)

考核评定(10分)

厚生国际教育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







外国语学院







人文与艺术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体育学院







经济学院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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