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全体2019届本科毕业生:
为加强我校学风、学术建设和诚信教育,恪守学术准则,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引导广大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论文抄袭、买卖行为的发生,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 检测安排及认定处理
1.时间安排
批 次 | 时 间 | 论文上传人 |
第一次 | 2019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7:30 | 学生本人 |
第二次 | 2019年4月18日9:00—4月21日17:30 |
第三次 | 2019年4月22日9:00—4月24日17:30 |
2.各学院应将本通知及时转告指导老师和学生,广泛开展诚信宣传。
3.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要求,每个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有3次检测机会,检测结果不超过30%的视为通过检测,学校不再分配检测权限。如遇到学校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学校将适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4.指导老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查重审核把关,学生上传论文前必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且上传的论文必须与正稿一致,上传后告知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需要在系统中对学生论文进行评阅。
5.检测范围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主体部分,要求包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含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等,不含论文封面、承诺书、致谢部分。
6.根据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要求,检测结果不超过30%的学生具备论文评阅、答辩资格。
7.毕业论文未进行检测或第三次检测结果超过30%的学生不得参加论文评阅、答辩,延期毕业,并要求重修。单次检测结果超过70%的学生,有重度抄袭嫌疑,二级学院应及时发起警示,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定,确认抄袭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8.各二级学院和指导老师应加强监管,发现有作弊嫌疑应及时上报,如将抄袭的章节删除后上传、上传他人的论文、采取图片替代等逃避检测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该生论文答辩资格,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处理。因指导老师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院发〔2012〕72号)文件处理,并核减相应的论文指导工作量,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论文指导资格。
二、检测系统及使用说明
1.系统名称及网址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http://hufe.check.cnki.net/
2.使用说明
登录后,在页面右上角“帮助”处可下载操作说明
3.学生: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如19960101)。学生论文统一以“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命名,例如:“李军_2015010128_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调查研究”。
4.指导老师: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学生论文上传后,指导老师需登录系统进行审阅学生论文,审阅可给出具体意见,并选择“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的一个选项。
5.学院管理员: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教务处联系。
6.各学院将指导老师和学生的登录用户名、密码分别通知指导老师和学生,不得泄露。学生和指导老师应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7.检测论文篇数为有限资源,学生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防止误传误检,错误操作浪费资源者责任自负。
8.如遇到账号无法登陆,应及时跟学院教科办联系。
三、其他要求
1.第三次检测后,由学院管理员通过系统生成检测结果汇总,通过筛查,将符合参加评阅、答辩条件的学生名单于4月2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5月6日前,各学院应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5月15日前完成成绩的录入、审核等工作。
教务处
2019年4月4日